《那年他僅22歲》

《那年他僅22歲》屬短篇小說,由作者莫冰溯創作,第一次登選在小說閱讀網內,2007年完成。

基本信息

《那年他僅22歲》屬短篇小說,由作者莫冰溯創作,第一次登選在小說閱讀網內,2007年完成。

作者介紹

作者:莫冰溯
寫過多篇短篇小說 《那個冰冷的夏季》《男人走路不調頭》《玩忽職守要砍頭》《我的月亮女孩》等。

文章簡介

初登:小說閱讀網,本文於2007年完結屬於短篇小說

原文欣賞

那年他僅22歲
第一次認識胡非的時候,是在97年的盛夏。那時我們大學剛畢業,為了能留在縣城工作,我們放棄了在農村基層單位條件非常好的工作環境,無怨無悔心甘情願的自己掏錢租房留在縣城裡。其實單位應當承擔租房費,起碼是承擔一大部分。可狗日的領導說單位沒有先例,我們只好從自己微薄的工資中忍痛拿出錢來租房,為了能省錢,我和一起上班的馬日月合租一間,為了更大程度的省錢,我們在城區東郊租了一間。其實那談不上是一間正而八經的房子,只是一間樓梯道,但對我們來說已經不錯,因為住在那裡,水電費很便宜,除六十元房租外每月只需交房東十元水電費,因為那裡的人家,幾乎家家戶戶偷電,水是隨便用,沒人過問,後來打聽,原因是村里違規把地出租讓人辦窯廠,民眾不答應,後來軟協商,水電費基本上由窯廠付。俗話說便宜沒好貨,那裡的空氣環境是一塌糊塗,離我們房子不到十米的地方就是個垃圾站,還有一個非法的燈泡廠,那氣味,酸酸的,臭哄哄的,一點綠色都看不到。我和馬日月很是知足,不管怎樣,我們總算在縣城裡有了落腳之處。一天,我們的小屋來客人了,其實不算是客,是馬日月的同學,從大上海回來的。天中了,小馬帶他還有我,去了附近的一家飯店,我還記得那小飯店的名字,地方不是太大,名字倒起的不小,叫什麼龍城大酒店。我們在一張小圓桌坐下,小馬去點了幾道很平常的菜,我也忙著去要了幾瓶啤酒。菜上桌的時候,小馬才介紹那位同學,說是他的高中同學,在小馬準備介紹他的時候,他自報家門。“我姓胡名非,胡作非為的簡稱胡非。”我只才抬頭仔細的看他,第一感覺是他那留著長發下的那雙眼,流出一絲滄桑。很容易讓我把眼前的他和胡作非為聯繫到一起。幾杯啤酒下肚,胡非開始和我們談他在上海的事,當年的他以很優異的成績考入上海某名牌高校,他精通電腦,因他太聰明了,所以他做了其它人不敢做的事,他利用電腦,盜竊了別的同學銀行帳上的錢,後來被校方發現,沒有報案,開除了他就了事,那時已是大四了,快畢業了。當然他是沒能拿到畢生證書就離開那所高校的。他在上海四處漂泊,很難找到工作,不是他的能力不行,就是因為沒那一張文憑。他很無聊,只能通過踢足球來打發那無聊至極的時光。一天,他正在一路邊的足球場上狂踢足球,忽的聽到“嘎”的一聲,是汽車撞到人的聲音,他抬頭望去,只見一個小女孩被車子撞的摔倒在球場邊,他飛奔過去,那小女孩全身是血,他抱起小女孩攔車趕快送到附近的醫院,小女孩流血過多,急需輸血,正好他是O型血,他毫不猶豫,將自己的一腔熱血無償的獻給了這個素不相識的小女孩。就這樣,小女孩得救了,她的父親趕來了,得知是他及時把女兒送到醫院並為女兒輸了血,很是感動,從包里拿出一沓人民幣,說是當面感謝。胡非說他那時很需要錢,那一沓至少有兩千多,但他怎么也不肯收下。小女孩的父親見他那么堅決,就沒再勉強。胡非講到這裡,停了下來,端起一杯啤酒,嘆了一口氣,一飲而盡。“那後來怎么說的?”小馬接著問他。“後來他問我是乾什麼的?,我告訴他我是上海X大學剛畢業的大學生,在上海還沒找到工作。這是因為…”胡非沒有勇氣再說下去。小女孩的父親收起了錢,從包里拿出一張名片,“你以後要是有什麼困難,儘管來找我,不要不好意思,怎么說你也是我們家女兒的救命恩人。”胡非接過他的明片,仔細一看傻了眼,眼前這位居然是花旗銀行上海X行的董事長。胡非說到這兒很是高興,他說他真的沒想到自己無意中救的這位小女孩的父親,竟是上海灘金融界赫赫有名的人物,他很禮貌的和董事長道別,離走的時候,董事長再一次的對他說,以後找工作有困難記得找他。“那你後來工作找到了嗎?”小馬有點迫不及待的追問。“找到了,不過不是在銀行系統,因為我當時很坦誠的告訴了他自己的過去,為什麼大學畢業了沒拿到畢業文憑,董事長先是一愣,但他還是很樂意,他把胡非安排到下屬的一個航運公司當一個部門的經理,對胡非來說已很不錯,臨去上班的時候,董事長吩咐他一定要好好乾,以後有的是機會,董事長對他講的話是那么的語重心長。“那你現在還在上海工作嗎?”馬日月很想知道眼前的老同學過的怎樣。“我現在又沒工作了。”胡非說到這裡,很很的嘆了一口氣,“哎,真後悔呀,那一拳斷送了自己的前程。”他說著把拳頭狠狠的砸在飯桌上。“那是怎么回事?”小馬顯的有些不解,因為他不希望自己的同學有什麼事。胡非抬起頭,望著窗外,很我們講起了發生在海上的一幕,一天,公司的船在海上航行,因為他看到一處很美很奇妙的珊瑚礁,他想讓駕船的慢的開,好讓自己仔細欣賞,因為他長那么大從來沒有看過真的珊瑚礁,可那年紀稍長的船手不願意,說是耽誤了行程。胡非和他好說歹說,也不管用。最後胡非對他說,你慢的開,行程耽誤了董事長問下來由我承擔。那人哈哈笑道,‘你算什麼東西,不就是憑那點小關係弄個什麼經理噹噹,像你這樣的經理我們這兒多的是,你能承擔什麼責任。“幾句話,一下子惹火了胡非,本來想看看珊瑚礁的心情變成了莫大的惱怒,他衝過去,那年長的哪是他的對手,胡非本來就長的很健壯,加上他從小就喜歡鍛鍊,上大學的時候業餘練過拳擊,他也不多,一記擺拳,一記直拳,就把那年長的打倒,只見那人雙手捂眼在甲板上痛苦的嘶喊,圍上來的人一看,糟了,那人左眼球打壞了,滿臉是血,船上應急措施跟不上,趕緊向上級匯報,再等到船靠岸,那人的左眼已錯過了最佳的搶救時間。人眼瞎了,事情鬧大了,胡非這回定是要吃官司了,董事長知道後,沒有說什麼,只是想法和傷者家屬溝通,儘可能的公司內部解決,最後總算談妥,公司一次性賠償那位年長的三十萬。董事長沒有追究胡非的責任,他只是要胡非回家好好休息幾天,臨走的時候他對胡非說,做人一定不能憑性子,要收斂再收斂。就這樣,胡非再一次躲過牢獄之苦,第一次是學校救了他,第二次是董事長救了他,他明白,他再也不可能回到董事長的手下做事了,因為董事長還他的已遠遠超過自己曾經付出的,所以,他只有選擇離開。“所以今天回來了,想到到自己是帶著這樣的心情來看老同學。真是不好意思。”胡非似乎已講完了他在上海的故事。“不談了,都是老同學,見面了也不容易,難得在一起,來多喝幾杯。”我端起了酒杯,招呼著一起喝酒,算是緩和一下氣氛。短暫的小聚,我對胡非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聽馬日月講,他以前上高中,經常和社會上的人混在一起,有時候經常與同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居然動起手來,有時甚至於把社會上的小混混請到學校來揍自己的同學,他那時沒有很好的靜下心來學習,但他頭腦很聰明,別人花兩小時才掌握的東西,對他來說只要十幾分鐘,他應是塊上全國名牌大學的料子,要是稍微收點心,憑他的天資,那年靠上清華應是沒什麼問題的,聽說在高考前一天晚上,他溜出去玩遊戲機整整玩了一夜,第二天考數學,居然考了一百一十七分,那時高考數學滿分是一百二十分,再說那年的卷子出的很難的,就這樣,他很輕鬆的考入了上海一高校。再以後,胡非又來找小馬一次,但那次我沒有陪他們,聽小馬說,胡非現在在自己鎮上一家卡拉OK廳里做什麼保鏢,而且在那條街上混的挺牛的,提到胡非的名字,很多人都知道。就這樣,胡非忘記了自己曾經是從農村跳出來的大學生,他害怕了大上海的是是非非,他已習慣了在他的家鄉那個鎮上,在別人眼裡,他已是個霸氣十足的痞子,每天有肉吃,每天有酒喝,晚上還有美女作伴,又不用自己花錢,最多是需要的時候幫老闆出點力氣,就這樣,他每天沉醉在平庸的花天酒地中。一天中午飯後,我在上班的途中,被一個人喊了名字,我轉頭一看,是胡非。他左摟右抱的帶著一位年輕的女子,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的人,打扮的花姿招展的,就像傳說中的雞。他問我有沒有空和他一起玩去,我說沒時間,他樂呵呵的帶著女子直奔一家不知名的小旅館去了,下面的事,胡非那么年輕力壯,內心極度的空虛無聊,他也只有乾那事了。第二天早飯的時候,我們房子後面一陣警笛響。我根本沒當回事,後來再擠過去看過究竟。我傻了,是胡非,還有兩個小年輕,他們正在吃早餐時,被警察布控很輕鬆的圍剿了,他們自己還沒弄清是怎么回事,就被拷起來押進了警車。我隱隱的聽見一個可能是刑警隊頭子模樣的人對胡非大聲的說:“你是叫胡非吧,你知道嗎?這回你可能犯了死罪。”後來聽人說,他們昨晚犯了強姦輪姦罪,說是以胡非為首。這是怎么回事。原來昨天下午,胡非和我打過招呼後,又叫了兩個哥們,他們去了一家小旅館尋開心,他們找了一個很熟悉的小姐,談好每人給100元,陪他們三個桿子睡覺。那女人按時赴約。因為是專門乾那事的,很快滿足了他們三人,聽說胡非很講義氣,把自己排在最後一個,輪到他自己了,他要求小姐為他加餐,因為那小姐知道他的為人,沒敢拒絕,再說出來就是掙錢的,所以答應了胡非,為他單獨來了一次口交。事後,胡非他們只給了小姐一百元,那小姐怎答應,三個人,就一百元,其中還有一次口交。纏著胡非要錢。胡非很是惱火,心想她媽的一個婊子,不知和多少人睡過,今天怎么這樣,他索性收起那張一百鈔票對那小姐說,你不是要錢嗎?老子給你就是,他伸出手,啪啪給了小姐兩個嘴巴,一幫人揚長而去。他們做夢也沒想到,那雖然是靠賣肉為生的濺女人,這回是火了,居然來了一身正氣和骨氣。她什麼也不顧,哭哭啼啼的向她城裡的姑媽說她昨晚被三個人給輪姦了,她姑媽覺得事態嚴重,馬上報案。讓警察都沒想到的是他們三個人居然逍遙自在的離昨晚那家小旅館很近的一家小飯店吃早餐。他們被抓時,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犯了什麼罪被抓。大量的事實證明,他們的行為就是強姦輪姦,儘管他們都知道那小姐是婊子,但因為他們當時的無恥,最關鍵的是沒有達成交易,哪怕是付了那不情願的一百元也行。在法律上都能說得過去。事實是他們一分錢沒給。他們有理難辯,即使是請天下最好的律師,恐怕也無回天之力。那年正逢公安部嚴打,也是迎接國慶五十周年大典,很多犯事的人都撞到那槍口上。胡非成了那次嚴打的犧牲品,因為他是主犯,比其它人又多一次口交。在最終一審判決書上,他是以強姦,輪姦主犯定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特別嚴重。兩個特別,把年僅22歲的他送上了斷頭台。很是讓人惋惜,又讓人無助。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在胡非的生命盡頭,他想到了捐獻自己的角膜和很多能用的器官。在他臨伏刑的留言中,他是這樣寫道:我不怨天,也不怨地。我是咎由自取。我快要被執行槍決了,我現在只想捐出自己的一切,算是對自己犯下罪行的彌補,我是O型血,如果允許我再獻一次血的話,我願把體內的血獻光、獻乾……1998年8月20日,小馬告訴我,他走了……我們都沒有去送他,但我們真的希望他一路走好。(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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