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行政複議決定書
行政複議決定書是指行政機關按《行政複議法》規定的程式,對審理終結的複議案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就全案的具體問題...
內容及結構 撰寫方法 -
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包括一級複議制度、合議制度、書面審查...
含義 基本制度 行政訴訟區別 法律關係 程式 -
稅務行政複議規則
為了防止和糾正稅務機關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納稅人及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稅務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概述 相關條目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複議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複議辦法》已於2007年8月29日經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規範海關行政複議,發揮行政複議制度在解決行政爭議、建設法治海關、構建...提出行政複議申請,海關辦理行政複議事項,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
-
信息產業部行政複議實施辦法
(2002年10月21日信息產業部第1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2002年10月22日信息產業部令第25號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信息產業部行政複議實施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環境行政複議
環境行政複議是行政相對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環保部門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據《行政複議法》和《環境行政複議辦法》的規定,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申請...
簡介 產生 範圍 職責 -
稅務行政複議權
稅務行政複議權,就是納稅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徵稅行為不服,先向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權力。
簡介 特點 範圍 管轄 申請 -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是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機關內部自我糾正錯誤的一種監督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具有行政職能的機構作出的具...
對哪些事項不能申請行政複議? 什麼是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的期限? -
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製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
特點 種類 決定書 法律規定 製作內容 -
甘肅省行政複議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行政複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受理行政複議申請的,申請人有權向其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訴。 第三十三條行政複議機關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應當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
甘肅省人民政府令 甘肅省行政複議若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