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峰組織偷渡案》

《董峰組織偷渡案》

《董峰組織偷渡案》是真實發生的事件,2003年12月5日,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罰,組織偷渡50多人的蛇頭董峰無期徒刑,並分別判處其妻子楊莉萍和弟弟董峻有期徒刑3年和4年,

基本信息

影片簡介

2003年12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組織偷渡50多人的蛇頭董峰無期徒刑,並分別判處其妻子楊莉萍和弟弟董峻有期徒刑3年和4年。2004年3月1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決,駁回董峰楊莉萍董峻的抗訴,維持原判。

延伸閱讀

上海重大偷渡案蛇頭被判無期徒刑

2003 年12月5日,浙江重大偷渡案件宣告偵破。與此同時,上海一起重大偷渡案件也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落下帷幕。涉嫌偷渡53名上海人前往日本的上海籍男子董峰被判處無期徒刑,他的妻子和弟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4年。

假證明“牽”出偷渡組織

2002 年8月,上海某出入境服務公司工作人員一如既往地查看著一堆出國申請材料。突然,一張“東方醫院”的法人登記書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撥通了東方醫院院長室的電話,卻由此揭開了一個偷渡組織的面紗。

經查證,東方醫院根本沒有申請出國考察。市政府馬上下達了“上海首次有人持偽造的社團法人證書辦理出國申請手續”的批示,上海市治安總隊立即由查禁支隊安排警力開展調查。36歲的上海籍男子董峰開始浮出水面。

《董峰組織偷渡案》《董峰組織偷渡案》

2002 年9月13日晚9時,警察在瑞金賓館發現了正駕駛別克轎車出來的董峰。“停車!”董峰應聲停下,他的妻子和9歲的女兒從後排下車。突然,董峰發動車子,將上前阻攔的警察撞傷,並將車棄於賓館門口逃跑。事後,在瑞金賓館董峰居住的客房內,警方繳獲存摺、現金總計人民幣約700萬元,以及他人護照13本、筆記本電腦一台及3.5寸軟碟等物品。

9月14日,在浦東合慶鎮董峰弟弟的岳父家,警方搜出了一批申辦簽證材料和一張100萬元的存摺。同日晚,董峰弟弟在浦東川沙鎮被抓獲,繳獲風神藍鳥轎車一輛。

9月15日,在瑞金醫院保衛科,警方獲取了一批重要證據:董峰潛逃時藏匿在瑞金醫院門口花店外的三本日記本。上面密密麻麻記載了近200人的姓名、電話、日期和金額。董峰還在上面寫著“遵守誠信原則”。9月19日晚,在淮海路襄陽公園,“蛇頭”董峰被抓獲。

患難夫妻共赴犯罪路

2003 年7月17日,上海市看守所內,董峰坐在記者面前,魁梧的身材,方臉,絡腮鬍子。在與記者長達一個多小時的談話中,他鏡片後的眼睛不時閃過一絲精明。

董峰,1986 年上海財經專科學校畢業後進入浦東川沙縣稅務局工作。1989 年,上海颳起“東洋風”,日本成了上海人圓淘金夢的天堂。董峰也按捺不住,辭去公職,加入飄洋過海圓夢的行列。

對於自己在日本的奮鬥史,董峰不願多說,倒是他的妻子———同樣關押在看守所內的楊某,對那段歲月依然有著無限的留戀。“我比他早一年到日本,但董峰很聰明,他只用了半年時間就精通了日語,而且很有經濟頭腦。我們在日本開了公司,他為了工作曾經連續幾十個小時不睡覺,很拚命。”

正是由於那股聰明勤奮勁,大董峰8歲、事業有成的楊某不顧家庭阻力嫁給了他。夫婦共同創業,並生育了一兒一女。“在日本奮鬥的那段日子是我最懷念的。”穿著囚衣、戴著手銬的楊某異常蒼老,她向記者敘述了他們夫婦走上組織偷渡之路的始末。

“1994 年,我們帶著在日本賺的錢回國,在上海開辦了一家從事汽車貿易的公司。後來我們打算去美國玩,順便也想發展業務。”楊某說,當時有朋友也想去,他們就以自己公司的名義幫他辦理了商務考察手續。朋友順利地走出了國門。由此,董峰夫婦發現了這條發財“捷徑”。

1995 年3月至1996 年1月,董峰夫婦虛構各種單位出境商務考察的事實、偽造派遣書,組織多人偷渡去日本,收取費用40多萬元。1996 年,第一次東窗事發,董峰和楊某分別被上海二中院以騙取出境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一年半,共罰處44萬元。

出獄四個月又操舊業

2000 年6月,董峰因在監獄表現良好而獲假釋,但僅過了四個月,他又開始重操舊業。隨著“生意”規模不斷擴大,董峰在2002 年1月將在日本打工的弟弟叫回上海幫忙。

對於這盤“生意”,董峰和家人之間進行了分工:董峰負責接洽生意、談價格;妻子負責列印偽造的出國材料;弟弟負責接送偷渡者去出入境服務中心遞交申請材料以及購買機票;董峰對偷渡者進行培訓,讓他們熟悉彼此身份以及使館面試技巧等;簽證下達,機場送機前,董峰交還偷渡者護照並收取7-9萬元人民幣不等的費用

根據上海市檢察院一分院的起訴書,董峰等人在2000 年10月至2002 年9月間,以商務考察、探親的名義,先後偽造上海市東方醫院、上海市環境保護協會等15家單位的商務考察派遣書、法人登記書、營業執照、國外公司團體的邀請函、行程表、擔保書等,還偽造戶籍資料,先後組織53人偷渡日本。目前其中3人自動回國,11人被日方遣返回國,滯留日本的30人,因案發未出境的9人。董峰等人從中獲利286萬元。

董峰說,他不知道材料是假的,自己只負責送材料去使館,一切都是按照日本公司的指示在做。“我沒收費,是免費幫忙,為了換取自己公司的發展。”但董峰的辯稱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所有的偷渡者都將矛頭指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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