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無哀樂論》

中國古代音樂美學論著。三國魏末嵇康撰。為《嵇康集》的第五卷。長近萬字,用“秦客”(俗儒的化身)和“東野主人”(作者自況)的8次辯難,反覆論證,有針對性地批駁儒家傳統樂論,進而闡述自己的音樂思想。嵇康認為音樂屬於外界的客觀事物,哀樂屬於內心的主觀感情,不是一回事。音樂主要是好與不好(美與不美),它和人的哀或樂無關;人的哀或樂主要是人情有所感受而後表露出來的,所以和音樂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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