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曼·波蘭斯基:被通緝的與被需要的》

1977年,羅曼·波蘭斯基與當年只有13歲的薩曼塔·蓋默發生性關係,犯下轟動一時的性騷擾女童案,1978年,波蘭斯基因此避走法國。根據美國的法令,羅曼·波蘭斯基若踏進美國大門,會立即送往監獄,因此他不但多年沒再返美,2008年,女導演瑪蓮娜·澤諾維奇將波蘭斯基一案以紀錄片形式搬上了大銀幕,名為《羅曼·波蘭斯基:被通緝以及被渴望的》。片中蒐集了大量的歷史資料可以證明,在檢舉人和陪審團之間存在著逾越法律程式的不正當溝通,對被告波蘭斯基是不公平的。在這部紀錄片裡,導演訪問了薩曼塔、她的律師、波蘭斯基的律師等相關人士,惟獨波蘭斯基本人拒絕受訪。

電影簡介

這是一部向公眾呈現導演羅曼·波蘭斯基醜聞和個人悲劇的傳記紀錄片。

羅曼·波蘭斯基:被通緝的與被需要的》羅曼·波蘭斯基:被通緝的與被需要的

羅曼·波蘭斯基,是一名才華橫溢的導演,曾拍出了悲天憫人的二戰題材電影《鋼琴師》,並以此片獲得2003年奧斯卡最佳導演獎。然而,他卻無法親臨頒獎現場,手捧小金人,享受人生最輝煌的一刻。

原因是,1977年波蘭斯基在好友傑克·尼科爾森家裡,誘姦了13歲未成年模特兒薩曼塔·蓋默。他花了42天進行辯解,當聽說法官發誓要關他 100年時,波蘭斯基在候審期間偷偷逃往巴黎。自此30多年,再沒回到美國。波蘭斯基至今仍是美國警方的通緝犯,一旦踏進美國大門,就會被押送進監獄。

多年前的醜聞,隨著2003年波蘭斯基缺席奧斯卡,被《洛杉磯時報》重新翻了出來,這引起了女導演瑪蓮娜·澤諾維奇的注意。她將波蘭斯基的故事以紀錄片形式搬上了大銀幕,名為《羅曼·波蘭斯基:被通緝以及被渴望的》。

澤諾維奇表示,該片並不是為波蘭斯基開脫,只是想證明人們之前所看到的,並不是真相的全部。“在這個案件中他確實受到了司法系統不公正的對待。 ”通過調查,贊諾維奇發現,案發當年雙方律師以及公訴人都已達成庭外和解的共識,覺得“緩刑已是足夠的懲罰”。而法官勞倫斯·里特邦德卻因受到媒體輿論的影響,認為“絕不能在外界面前表現出對名人犯罪的絲毫軟弱”,堅決把波蘭斯基投進監獄。

《羅曼·波蘭斯基:被通緝以及被渴望的》獲得了“2008聖丹斯電影節”最佳紀錄片剪輯獎。全球首映的第二天,美國HBO電視台就買走,北美放映權。隨著2008年6月9日影片在HBO播出,美國公眾對波蘭斯基有了更多的理解與同情。人們甚至覺得,法院應當重審當年的案件,而此片很可能影響當地法院的判決,還波蘭斯基一個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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