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邏輯與智慧 內容簡介
本書是“學點邏輯”的最佳讀物,它通俗易懂、生動具體、給讀者帶來學習邏輯的濃厚興趣,使讀者在欣賞豐富多彩的生活邏輯過程中,接受邏輯理論的薰陶,學得邏輯基本知識;領會運用邏輯的技能,懂得在實際生活中如何運用邏輯;明確邏輯對於開發智力的功能,獲得增強才智的啟迪。生活中的邏輯與智慧 本書前言
在人類生活的大花園裡,隱育著散發智慧的邏輯之花,它根植在人類思維之中,每當人們進行思考或表達思想時,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運用邏輯力量去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正如著名科學家萊布尼茨所說的:“智力曾經發現的一切東西都是通過邏輯規則這些老朋友被發現的。”誰能善於讓邏輯之花開得更燦爛,誰就能更好地摘取智慧之果。當生活中隱含的邏輯被概括為理論形態之後,許多人都渴望能掌握和運用邏輯基本理論,以便提高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增強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才智。
然而,理論形態的邏輯,對一般人說來,似乎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成為少數專家學者頤養於庭院的花卉,他們苦心培育,精心研討,激烈爭論。而廣大讀者卻望塵莫及,看而不懂,思而不解,學而無趣,敬而遠之。即使在邏輯老師指導下,也不易讀懂,難於理會,不會運用。理論的邏輯與生活的邏輯不相融合,使理論形態的邏輯之花,不能在生活廣闊空間盛開,影響人們邏輯思維的自覺性和聰明才智的充分發揮。
讀者手中拿著的這本《生活中的邏輯與智慧》,以邏輯基本原理為主線,以生活中所體現的邏輯為基本內容,把理論的邏輯與生活的邏輯有機地結合起來,說明學、用邏輯能給人帶來聰明和智慧。
本書沒有什麼新的理論觀點,但有基本的邏輯知識和許多有趣的事例。它從故事、寓言、幽默、小品、語言表述等生活中大量的邏輯問題,引出邏輯的基本原理,使生活中的邏輯得到理論的升華,又使抽象的邏輯原理獲得生動、具體的體現。具有科學性、知識性、趣味性和可讀性。
邏輯是進行正確思維和準確表達思想的重要工具。善於運用邏輯,有助於更好獲得理智的成果;不善於運用邏輯,往往使思想陷於混亂的境地。馬克思“一有機會”就對李卜克內西等人說:“應該邏輯地思維和明確地表達思想。”毛澤東號召人們應該“學點邏輯”。偉大科學家愛因斯坦,高度評價邏輯學對開發青少年智力中的作用,並提出要把邏輯訓練作為學校完成的任務之一。
本書是“學點邏輯”的最佳讀物,它通俗易懂、生動具體、給讀者帶來學習邏輯的濃厚興趣,使讀者在欣賞豐富多彩的生活邏輯過程中,接受邏輯理論的薰陶,學得邏輯基本知識;領會運用邏輯的技能,懂得在實際生活中如何運用邏輯;明確邏輯對於開發智力的功能,獲得增強才智的啟迪。
本書也可作為邏輯課教學的輔助讀物,適合邏輯教學師生之用。教師可以從中找到許多生動有趣的例子用於課堂教學,使課講得生動、易懂;學生可以從生活邏輯的分析中,更好地理解、掌握邏輯原理,學到在實際思維中運用邏輯的能力和技巧。
本書在寫作過程中,參閱了有關著作,特此表示感謝。本書缺點在所難免,懇請指正。
生活中的邏輯與智慧 本書目錄
開啟智慧之窗A邏輯與智慧
B邏輯規律與智慧
C概念與智慧
D判斷與智慧
E演繹推理與智慧
F非演繹推理與智慧
G論證與智慧
生活中的邏輯與智慧 文章節選
推理是邏輯學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人們日常思維活動中最重要的邏輯工具。它是人類能動性和預見性的集中體現。E1.推理是由已知導出未知的思維過程,是從一個或一些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它由前提和結論兩個部分組成:推理所依據的判斷是前提,由前提推出的新判斷是結論。
據清人紀曉嵐著《閱微草堂筆記》載:清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六月某夜,河北獻縣一帶下起大雷雨,雷電異常迅猛暴烈。有人報稱縣城西面有一村民被雷擊死。縣今明晟帶人前去勘驗現場,發現火是從地下起的,用草蓋的屋頂、屋樑都被炸得向中翻飛,土坑的面也被揭掉。明晟想;雷擊人應自上而下,不會使地開裂;如果毀壞房屋,也應是自上而下,不會是像現場所見這樣自下而上炸開去的。於是,他懷疑這是一起冒做假雷的謀殺案。後經進一步偵查並經審訊,某某招認是他與城西那個村民之妻因奸而做假雷炸死了村民的罪行。
明晟破此案的關鍵一點,就是對雷擊的懷疑。這個懷疑就是一個推理:凡雷擊是自上而下的,這次爆炸不是自上而下的,所以,這次爆炸不是雷擊。在這個推理中,“凡雷擊是自上而下的”和“這次爆炸不是自上而下的”兩個判斷是前提,而“這次爆炸不是雷擊”是結論,它是由兩個前提推出的新判斷。這個推理在這次破案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既然不是雷擊,那就可能是借雷擊之名進行的一次謀殺。
納西族有這樣一個故事:大年初一,木老爺照例要佃戶、長工給自己送禮、磕頭。他得意地向大家說:“要是誰有本事叫我給你們磕頭,那以後你們就不必再給我送禮。磕頭了”。說完又挑戰似地對阿一旦(納西族機智人物)說:“你有沒有本事叫我給你磕頭!”
機智的阿一旦說:“這些天我到戲班子學唱戲,忙得很,沒有工夫讓你磕頭”。
過了3天,要演戲了,阿一旦叫附近百姓都來看戲。木老爺也來了,坐在前排中間。戲開場了,演的是忽必烈下凡,在金沙江的渡口與迎接他的木民祖先麥良相遇,兩人共敘舊日友情的事。演到末尾,忽必烈要走了,麥良竭力挽留他,說:“走、走、走,再去看看我家的子孫後代,究竟怎樣了!”
兩人就走到台前正中,扮麥良的阿一旦對台下唱:“誰是我麥良的後代孫,快來拜見老祖宗”。木老爺本來十分崇敬祖先,這時見功勳顯赫的老祖宗麥良來問話,就情不自禁地站起來,恭恭敬敬地磕了個頭。
演完戲,阿一旦走下台來,當著大家的面說:“木老爺給阿一旦磕頭啦!從今以後,大家給木老爺送的禮、磕的頭,統統免了。”
木老爺急忙分辯:“這是演戲嘛,算不得數。”
“不算數不要緊”。阿一旦指指地下,“要緊的是您的一錠銀子掉在腳下了。”
木老爺信以為真,馬上彎腰去找銀子。
阿一旦跟著就大叫起來:“木老爺又給我磕第二次頭了。大家看見了吧!”
木老爺漲紅了臉。
這個故事的發展過程,也就是一個推理過程。開始,木老爺的說話,就是這個推理的大前提;阿一旦的機智做法,造成了另一個前提,由這兩個前提,就自然得出結論。
這個推理就是:
如果誰有本事叫我給你們磕頭,那以後你們就不必再給我送禮、磕頭了。
阿一旦有本事叫我給你們磕頭;
所以,以後你們就不必再給我送禮、磕頭了。
正是這種生活中的邏輯,使木老爺不得不漲紅了臉。
烏克蘭民間故事裡有個格雷茨柯賣麵粉的故事說:
格雷茨柯在省城裡賣了麵粉,買了一雙上等靴子,喝了不少酒,大醉,搖搖擺擺地走出城來。他終於走不動,倒在路旁睡著了。一隊士兵經過,把他的靴子脫下來拿走了。
第二天清早,一個農民趕著大車過來了。喊道:“喂!起來,格雷茨柯。”他說:“忙什麼?還早哩!”
農民說:“那么你把腳挪開,讓大車過去。”
格雷茨柯看看自己的腳,發現腳沒穿靴子,就說:“這又不是我的腳,我的腳是穿著靴子的。”
格雷茨柯為什麼說:“這又不是我的腳?”他是這樣推理的:“我的腳是穿著靴子的,這腳沒有靴子,所以,這腳不是我的腳。”這個推理的邏輯形式是正確的,但它有一個前提是不真實的,因為格雷茨柯的腳原來穿著靴子,後來靴子被人拿走了,他的腳就沒有穿靴子了。可是他卻說:“我的腳是穿著靴子的”。所以,他推理的前提是不真實的,這就導致結論的錯誤。
一個正確的、可靠的推理,必須具有兩個條件:一是推理的前提必須真實,即前提必須正確反映客觀現實;二是推理的形式必須正確,即推理過程必須遵守邏輯規則。這兩個條件缺一,就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前面格雷茨柯的推理,就是因為前提不真實而得出錯誤結論的。
《胭脂》中的聊城縣知縣張宏在衙役向他報告:胭脂的父親卞三被人用刀殺死,死者手中還捏著一隻繡花鞋時,他輕率地推斷:“其中定有姦情”。張宏即傳胭脂來認繡鞋。胭脂一見繡鞋,知道這是她一天晚上隔牆從視窗送出去給自稱鄂秋隼的,驚嚇得說不出話來。張宏火了,大聲叫罵:“好個刁滑女子,見了我老爺,竟敢閉口無言,來人呀!與我掌嘴!”有老婦勸胭脂快講,她只好說:“繡鞋是我一天晚上從視窗送與鄂秋隼的,”接著又說:“他乃是忠厚誠實一秀才”。張宏只聽前一句話,根本不理睬後一句話,就以為這下可把殺人的兇手找到了。連忙下令:“速拿殺人兇手鄂秋隼到案”。一無確鑿罪證;二無被告口供,甚至連審問還沒有開始,他就主觀認定鄂秋隼是“殺人兇手”了。張宏的邏輯推理是這樣的:
殺死卞三的人是持有胭脂繡鞋的人;
鄂秋隼是持有胭脂繡鞋的人;
所以,鄂秋隼是殺死卞三的人。
這個推理的前提不真實,形式也不正確,結論肯定是錯誤的。說它前提不真實,是因為胭脂是隔牆從視窗把繡鞋送給自稱鄂秋隼的,並沒有與收鞋人直接見面,不能排除收鞋人並非鄂秋隼的可能性。即使當時收鞋的確是鄂秋隼,也會由於種種原因不能認定收鞋人和持鞋殺人兇手是同一個人;說它形式不正確,是因為這個推理不合乎邏輯規則。張宏的推理是一個直言推理,直言推理有一條規則規定:“中項至少周延一次”。而張宏的推理,“持有胭脂繡鞋的人”是“中項”,它作為肯定判斷的謂項;在兩個前提中都不周延,違反了“中項至少周延一次”的規則,犯了“中項沒有一次周延”的邏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