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香記》
正文
見王玉峰宋朝元豐年間,山東萊州地方有個名妓敫桂英,收留了一個落第舉子王魁,結成夫妻。到了大比之年,又贈送旅費,鼓勵他去趕考;同時兩個人到海神廟裡去焚香立誓,表示生死相共,決不負心。當王魁得中狀元以後,韓丞相要招他為婿,王堅決不從,並寫信接桂英一同赴任。有萊陽富豪金壘,久想謀占桂英為妾,改寫了封休書,假託王的言語把敫桂英遺棄了。
桂英正在懷念著王魁,卻得到這樣一個沉重的打擊,悲痛到萬分,鴇母又逼她改嫁金,愈使她怨憤得難以忍受;想起以前曾經和王魁一起在海神廟裡有過誓約,於是到廟裡去訴冤。可是一點沒有用處,怨恨交織,結果自縊身死。死後魂靈再向海神控訴,結果海神派陰兵把王魁的魂靈拘來對質,王魁並無入贅相府、遺棄桂英之事;後經海神查知確是為金所害。遂令桂英再生,和王魁重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