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詞
中文大意:
烏克蘭沒有喪失自由或榮譽,同胞兄弟們會再次迎來喜氣。敵人會像露水消失在朝陽里,
同胞們會主宰自己的自由地。我們為自由願獻出靈魂軀體,並顯示自己是哥薩克族兄弟。
發展歷史
烏克蘭國歌的歌詞最早創作於1862年初,烏克蘭民族志學家、民俗學家和詩人帕·普·楚賓斯基的詩《烏克蘭沒有喪失》,成為了後來烏克蘭國歌歌詞的基礎。
烏克蘭西部宗教活動家和作曲家米哈伊爾神父(俗姓維爾比茨基)於1863年為這首詩創作了樂曲,於1865年正式出版。
1917年這首歌成為了烏克蘭國歌,但在1917至1920年間它並不是唯一的國歌,因為當時同時演奏的還有其他幾首國歌。
1991年8月24日烏克蘭宣布獨立,成為了獨立的主權國家。
1992年1月15日烏克蘭國歌的樂曲由烏克蘭最高蘇維埃批准,獲得了烏克蘭憲法的承認。2003年3月6日,烏克蘭最高蘇維埃批准了庫奇馬總統提交的《烏克蘭國歌法》,該法只批准採納了楚賓斯基原歌詞《烏克蘭沒有喪失》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