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沒有喪失》

《烏克蘭沒有喪失》

《烏克蘭沒有喪失》是烏克蘭的國歌。這首歌的歌曲由西烏克蘭作曲家、天主教僧侶米卡依羅·維爾畢茨基作於1863年,用於配唱基輔地區一位傑出的民族志學者帕弗羅·朱賓斯基所作的一首愛國詩篇。在1917年,這首歌成為短命的“烏克蘭民族共和國”的國歌。很快這個共和國被蘇維埃政權所取代。蘇聯解體之後,在1992年,烏克蘭國會重新接受了這首歌作為烏克蘭國歌。在2003年,烏克蘭國會通過了修改自朱賓斯基原作的新歌詞。

基本信息

歌詞

烏克蘭國歌樂譜烏克蘭國歌樂譜

中文大意:
烏克蘭沒有喪失自由或榮譽,同胞兄弟們會再次迎來喜氣。敵人會像露水消失在朝陽里,
同胞們會主宰自己的自由地。我們為自由願獻出靈魂軀體,並顯示自己是哥薩克族兄弟。

發展歷史

烏克蘭國歌的歌詞最早創作於1862年初,烏克蘭民族志學家、民俗學家和詩人帕·普·楚賓斯基的詩《烏克蘭沒有喪失》,成為了後來烏克蘭國歌歌詞的基礎。
烏克蘭西部宗教活動家和作曲家米哈伊爾神父(俗姓維爾比茨基)於1863年為這首詩創作了樂曲,於1865年正式出版。
1917年這首歌成為了烏克蘭國歌,但在1917至1920年間它並不是唯一的國歌,因為當時同時演奏的還有其他幾首國歌。
1991年8月24日烏克蘭宣布獨立,成為了獨立的主權國家。
1992年1月15日烏克蘭國歌的樂曲由烏克蘭最高蘇維埃批准,獲得了烏克蘭憲法的承認。2003年3月6日,烏克蘭最高蘇維埃批准了庫奇馬總統提交的《烏克蘭國歌法》,該法只批准採納了楚賓斯基原歌詞《烏克蘭沒有喪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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