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辰命理基礎教程二》

《涵辰命理基礎教程二》

《涵辰命理基礎教程二》本書主要介紹命局、大運、流年、三者關係,虛實論,混雜論。

《涵辰命理基礎教程二》本書主要介紹命局大運流年、三者關係,虛實論混雜論
《涵辰命理基礎教程二》《涵辰命理基礎教程二》

命局、大運、流年、三者關係

1、命局決定一切:命局本身決定人的富、貴、貧、賤、吉、凶、壽、折,是確定用神、忌神的依據。
2、大運對命局用、忌神起損益作用。格局一定,命局中該有的事,便通過大運流年的作用顯現出來。(Pglam個人看法:大運不直接作用命局的,它只與流年中的虛實字作用。)
3、大運與流年首先發生作用,其作用結果再作用於命局。
4、大運與流年發生作用,以大運為主,流年為輔,流年通過大運而作用命局(或直接說:流年損益大運。)5、大運流年不發生作用時,大運流年分別作用命局。(大運和流年有不發生作用的情況:即陰陽乾不生克。)(pglam看法:還有:大運字空亡,流年沒刑沖合大運這個字)
6、虛神實神發生作用時,以實神被作用論。(此時不論陰陽乾支,均同等)

虛實論

1、除日乾外,命局中存在的字為實,不存在的字為虛,當它們分別在大運和流年出現時應以虛實論之。
2、虛忌大運應吉大,虛用大運應凶大。(pglam個人看法:太籠統,沒有實際用處)
3、虛忌大運虛忌流年(天干或地支虛字相同時)應吉事,虛用大運虛用流年(天干或地支虛字相同時)應凶事。
4、虛忌神不可受制,受制應凶,虛忌神逢生吉。虛用神受制吉,逢生不吉。
5、虛神與實神發生作用時,以實神被作用論。(pglam看法:此時虛神不被實字作用,沒有受傷的說法,因為命局中的字不反克反生大運流年中的虛字,所以虛字的力量不變)
6、局中力大者為實,力小者為虛。
7、運中合日乾者為實,沖刑合用神忌神者為實。年乾年支以虛論居多(此句話只是經驗,不完全對)(pglam個人看法:這句話很容易誤導人,不要記住這一條!)

混雜論

1、用官:官殺混雜吉;忌官:官殺不可雜。
2、用財:財才雜吉大;忌財:財才不可雜。
3、用比:比劫宜雜; 忌比:比劫不宜雜。
4、用傷:傷食宜雜: 忌傷:傷食不可雜。
5、用印:印梟宜混雜;忌印:印梟不可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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