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起因
中國幅員遼闊,江河縱橫,自北向南分布著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淮河、長江和珠江等七大江河,是中國防汛的重點地域。“七五”以來,中國氣象與水文工作者密切協作,從防汛、抗洪、搶險、減災的需要出發,開展了江河流域面雨量與致洪暴雨的研究,取得了許多重要的成果。研究表明,面雨量是針對有限域由多個點雨量計算出來的面平均雨量,它與特定地域內江河的流量和水位變化有著密切的關係,特別是大於臨界面雨量的暴雨更是導致洪水發生的直接因素。1998年長江流域發生歷史上罕見的洪澇災害之後,中國加強了有關面雨量業務和服務工作,中國氣象局先後於2000年3月下發了《七大江河流域面雨量預報業務實施方案》,2003年4月下發了《中國七大江河流域面雨量預報業務暫行規定》。氣象部門製作流域面雨量預報,特別是做好致洪暴雨的面雨量預報,滿足水文部門延伸洪水預報的需要,對防汛抗洪工作的意義十分重大。它既是水文部門進行洪水預報和調度的重要參數,又是各級政府指揮防汛抗洪決策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中國氣象和水文兩大套用學科相結合的紐帶。然而,由於以前沒有中國統一的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級標準,因此一些部門和單位在進行面雨量的分析、預報、發布、服務和檢驗工作時,都使用自定的標準,很不統一和規範,給防災減災帶來一定困難。為此,需要編制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級的國家標準,以對中國面雨量業務和服務工作的開展以及科學研究進行統一和規範。審查經過
2006年9月21日,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在鄭州組織召開了國家標準《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級》審查會。來自中國氣象局預測減災司、國家氣象中心、國家標準審查部、黃河水利委員會水文局、河南省黃河河務局、河南省水利廳、河南省氣象局等14個單位的15名專家組成了審查委員會。在聽取了起草小組的匯報後,審查委員會一致同意通過對該標準的審查。審查委員會認為,該標準的結構層次設計合理,內容具有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便於實施;該標準的制定對促進江河流域面雨量業務和服務工作的規範化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當然,地方如何實施標準,有關政府部門在組織標準的宣傳時應有具體的要求。中國氣象災害種類多、強度大、頻率高、受災面積廣,是世界上遭受氣象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各種氣象災害交替頻繁發生,給社會財產、人身安全和社會秩序造成了嚴重危害和巨大的損失。中國各地的自然地理和氣候差異很大,各地和各部門氣象災害標準不統一,難以滿足政府和公眾防禦氣象災害的需求。本次發布的氣象標準,就是為解決這一系列問題制定的。從最基礎的調查做起氣象等級標準的制定依據氣象科研成果,依據長期的氣象監測資料。等級制定
國家標準《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級》以站點降雨量等級的劃分為基礎,並充分考慮了致洪暴雨的研究成果,將江河流域面雨量劃分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六個等級,給出了各等級對應的12小時、24小時面雨量幅度值。當某一江河流域的面雨量等級達到暴雨標準時,預示該江河流域發生洪水的可能性較大;當某一江河流域的面雨量等級達到大暴雨標準時,預示該江河流域發生洪水的可能性很大;當某一江河流域的面雨量等級達到特大暴雨標準時,預示該江河流域發生洪水的可能性極大。按照標準,判定是否是暴雨的指標之一是24小時30~50毫米的降雨量,大雨的指標是15~29.9毫米,如果在北方,大雨的預警級別應比南方暴雨的預警級別還要高,或至少是同樣的預警級別。
發布實施
《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級》等氣象標準納入國家標準。此國家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發布實施後,中國氣象局組織制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的又一批重要的氣象國家標準。2006年12月6日,中國氣象局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京聯合召開“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八項國家標準新聞發布會”,要求認真做好這八項國家標準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中國氣象局副局長王守榮、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張建偉出席會議並講話。國務院3號檔案明確提出要健全氣象法規與標準體系,加快氣象法制建設和氣象標準體系建設,這對於依法規範氣象活動、依法管理氣象工作,切實保證中國氣象事業又快又好地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王守榮要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要抓緊氣象標準化“十一五”發展規劃修改和氣象標準化體系研究工作,切實加快氣象標準化建設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