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明史紀事本末》是記載明代重要史事的紀事本末體史書,由清谷應泰(1620~1690)撰。其能夠有效地補充明清之際史實之不足。

記載明代重要史事的紀事本末體史書。清谷應泰(1620~1690)撰。應泰字賡虞﹐號霖蒼﹐直隸豐潤(今河北豐潤)人。順治四年(1647)進士﹐十三年官至浙江學政﹐公餘延攬名士﹐藉張岱《石匱藏書》與談遷《國榷》﹐又廣稽博採﹐至十五年年末成書。因該書成於《明史稿》﹑《明史》之前﹐而且屬私人著述﹐頗為當時人所重視。該書仿《通鑑紀事本末》之例﹐纂次明代典章事跡﹐凡八十卷﹐每卷為一目。紀事始於元至正十二年(1352)朱元璋起兵﹐迄於明崇禎十七年(1644)李自成農民軍攻入北京﹐朱由檢自殺。選錄其中八十個歷史事件或專題﹐按時間順序編排﹐記述始末﹐首尾一貫﹐簡明扼要。卷末附有作者的史論。該書詳於政治﹐略於經濟和典章制度﹐且選錄的歷史事件也不夠全面﹐但因成書較早﹐又綜合多種明代史料編纂而成﹐有一定的史料價值。書中極力迴避明滿關係﹐有的內容依據野史傳聞﹐間有失實之處。其最早版本為順治十五年的築益堂本。此後又有《四庫全書》文津閣本﹑廣雅書局本畿輔叢書本﹑崇德堂本等。1977年中華書局點﹑校注鉛印。以築益堂本為底本﹐參考其它版本﹐加以標點﹑校注﹐並補充抄本《補遺》六卷﹐又以彭孫貽所撰《明史紀事本末補編》五卷附後﹐可補原書所缺明清之際史實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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