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性買賣特別法》並非一項法律,而是《處罰性買賣介紹等行為的有關法律》和《防止性買賣和保護受害者等有關法律》等遏止性交易有關法案的總稱。
《性買賣特別法》懲罰進行色情交易的男性,保護婦女受害者為主。2002年9月提請國會審議,2004年5月通過,2004年9月23日起開始實施。
內容
這部特別法重點打擊組織和脅迫婦女賣淫的業主,賣淫嫖娼定性為刑事犯罪,保護被迫賣淫的婦女。特別法規定,沒收組織和脅迫婦女賣淫的業主全部非法收入,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處最高1億韓元(約1150韓元合1美元)罰款;對於拉皮條、慫恿婦女賣淫的人,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和7000萬韓元罰款;對於以錢買性的嫖客,除罰款外還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背景
韓國是法律上禁止性買賣的國家,但社會綱紀松垮、道德墮落和監管不力等因素導致賣淫嫖娼盛行。據韓國媒體估計,韓國各地從事賣淫和各種變相性交易的婦女達幾十萬人。社會正義力量和婦女界不斷呼籲取締變相的賣淫場所,打擊性買賣行為。
2000年9月,全羅北道群山市的一處賣淫場所發生火災,被迫賣淫的5名婦女活活燒死,而受賄的警察在接到報案後竟然無動於衷。此事曝光後引起韓國各界的公憤,社會輿論推動政府健全有關法律,採取措施打擊賣淫嫖娼。於是以婦女團體和女國會議員為主,開始制定《性買賣特別法》。
效果
實行《性買賣特別法》以後,在打擊色情交易、提高性犯罪方面的認識,以及幫助婦女受害者等方面收到顯著成效,人們對於性交易的認識大為改變,法律不再對男性交易者寬大,並且建立了保護性交易婦女的框架。但也因之而出現了副作用,新型和變型色情交易呈星火燎原之勢,色情交易甚至滲入住宅區。性交易女性進軍海外也是一大問題。應當看出,《性買賣特別法》可以說只是成功了一半。儘管韓國政府在管制,但通過按摩院或網路進行的性買賣行為仍然存在。
韓國警察廳的資料顯示,“紅燈區”形式的性買賣場所從2004年的1696家減少到2007年5月份的992家。相比之下,很容易與性買賣連線在一起的按摩房從2005年的955家增加到2007年6月份的1011家,同一期間變相的色情場所也從5841家增加到9451家。此外,信息通信倫理委員會的“網際網路變形性買賣審議案件”從2004年的2556件增加到2007年6月的6126件。
爭議
據統計,在2004年一年的時間裡,共取締了17000人,其中1600多人被扣押,被扣押的人當中,包括很多色情介紹人和進行色情交易的男性。警方的取締行為引起了色情交易女性的抗議,這些女性打出了“保障生存權”的口號,進行絕食示威。此外,還有人主張,因政府實行《性買賣特別法》,造成消費減少,經濟沉滯,以及性犯罪劇增。
2011年9月22日,韓國首爾,性買賣女性團體在鍾路區普信閣舉行集會,要求廢除《性買賣特別法》,解散女性家庭部,承認她們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