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嵩山十志十首·草堂》是唐代詩人盧鴻一的作品之一。

作者

盧鴻一

詩詞正文

草堂者,蓋因自然之谿阜,前當墉洫;資人力之締構,
後加茅茨。將以避燥濕,成棟宇之用;昭簡易,
葉乾坤之德,道可容膝休閒。穀神同道,此其所貴也。
及靡者居之,則妄為剪飾,失天理矣。詞曰:
山為宅兮草為堂,芝蘭兮藥房。羅蘼蕪兮拍薜荔,
荃壁兮蘭砌。蘼蕪薜荔兮成草堂,陰陰邃兮馥馥香,
中有人兮信宜常。讀金書兮飲玉漿,童顏幽操兮不易長。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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