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此背景下,全書共分六章,主要內容如下:第一章在介紹場外金融衍 生產品市場基本情況的基礎上,著重分析了場外金融衍生產品風險的特殊性及其根源,闡明了場外 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必要性。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規模龐大,組織相對鬆散,系統性風險較大而又難以識別和估計。雖然金融自由化理論認為對其無須嚴格監管,但事實證明,監管的放鬆甚至缺位可能導致巨大的系統性風險。反之,正是由於場外市場存在非集中化、非標準化、非透明化、過度創新等一系列可能潛藏風險的特點以及較為隱蔽的風險傳染機制,因此,對其應該實施嚴格、全面、系統的監管。
第二章首先提出了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目標和原則,其次分別對部分已開發國家和地區以及開發中國家的監管組織體系、監管內容、法律法規以及國際監管組織的監管手段、政策建議進行了梳理,最後通過對國際經驗的分析和整理,總結出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思路和普遍經驗。從國際經驗來看,一方面,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的監管主體比較分散,偏重機構監管,對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整體運行的監管不足;相比之下,開發中國家的監管更為嚴格且更有針對性,一般都由中央銀行負責對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整體監控。另一方面.已開發國家和地區與開發中國家的監管要求有相當部分的共同之處,這說明對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監管是存在普遍規律的。第三章對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現狀進行了詳細介紹,分析了現有監管體系及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已經形成了“ 一行三會”,分別實施功能監管和機構監管,同時輔.以行業自律和中介機構一線監測的監管框架,監管的分工和層次比較清晰,但在具體實施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之處。
第四章提出了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目標、原則,對如何進一步加強監管進行了制度設計上的探討。《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認為,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制度設計的要點:堅持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市場監管、“三會”負責機構監管的分工;制定一部較高效力層次的部門規章以統一監管標準、明確監管許可權,同時輔以行業自律規則;從市場準入、市場分層、產品型、內控制度、交易信息備案與披露、投資者保護等方面確立監管框架、提出具體的監管要求;採用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的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要求;強化監管機構對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力。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別為案例研究和監管檔案彙編。《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通過案例分析對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對監管制度建設的有關啟示進行了分析說明。這些案例有些反映了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制度性風險,有些反映出參與者在內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上存在嚴重缺陷,通過對案例的剖析,我們也總結出相應的經驗教訓作為下一步發展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前車之鑑。《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套用價值,主要體現在: 一是在國內首次嘗試對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理論體系進行研究。目前,國內理論界對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研究相對薄弱,而針對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研究就更加匱乏,這與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飛速發展是不相稱的。《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結合國際經驗對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監管的目標、原則、思路、制度設計等問題進行研究,初步建立了一個比較系統的場外金融衍生產品監管理論體系,為後續更為深入的理論研究奠定了紮實的理論基礎。另外,在此次課題研究過程中,我們收集、翻譯、整理了大量的第一手英文資料,工作難度和工作量都很大,這項工作在國內尚屬首次,能夠為後續研究提供極具參考價值的文獻基礎。二是對指導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監管框架的完善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目前,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的監管框架包括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及行政執法,行業自律組織對參與者的引導及自律約束,市場中介機構對參與者行為的一線監測、對參與者內控制度和風險控制能力要求等不同層次的內容,我們研究的有關結論印證了上述框架的合理性。同時,可以借鑑研究成果對我國現行監管架構、分工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對具體的監管內容、手段予以合理強化、查漏補缺。
目錄
第一章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必要性第一節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的種類和特徵
第二節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風險
第三節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第二章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國際經驗
第一節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目標、原則
第二節 已開發國家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發展及監管
第三節 開發中國家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發展及監管
第四節 國際監管組織的有關監管安排及建議
第五節 啟示與借鑑
第三章 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問題
第一節 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
第二節 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對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政策建議
第一節 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監管目標及監管原則
第二節 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監管體系設計
第三節 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監管內容
第五章 案例研究
案例1 美國次貸危機的形成、根源及啟示
案例2 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潰敗案例分析
案例3 法國興業銀行事件案例分析
案例4 巴林銀行倒閉事件
案例5 中航油事件始末
案例6 國儲境外期銅風波
案例7 “327國債期貨事件”的回顧與反思
案例8 近年來我國企業從事金融衍生產品業務虧損的原因與啟示
第六章 監管檔案彙編
檔案彙編一 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政策法規檔案
檔案彙編二 國際監管規則選編
精彩書摘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規模龐大、組織鬆散,存在非集中化、非標準化、低透明度、過度創新等一系列可能潛藏風險的特點以及較為隱蔽的風險傳染機制,提高了監管的難度。對國際監管經驗加以全面梳理和系統分析,有利於在對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實施監管的過程中有針對性地完善監管架構、強化監管手段,從而更好地實現監管目標,促進市場發展。本章首先提出了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目標和原則,然後分別對部分已開發國家和地區以及開發中國家的監管組織體系、監管內容、法律法規以及國際監管組織的監管手段、政策建議進行了梳理,最後通過對國際經驗的分析和整理,總結出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的思路和普遍經驗。
第一節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管目標、原則
一、監管目標
(一)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市場參與者是市場的基礎,只有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充分保護,所有的市場參與者都在一個相對公平的環境下進行交易,市場才能正常運轉。因此,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是所有市場監管的共同目標。同時,由於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是“一對一”的契約市場,並且交易的金融衍生產品往往比較複雜,因此在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保護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有其特殊性。在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根據交易者資金實力和業務經驗等,一般可分為零售用戶和批發用戶。對市場參與者的保護在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突出表現為對零售用戶的合法權益保護。因為相對於批發用戶而言,零售用戶缺乏知識和經驗,評估對手信用風險的能力差,在對方違約時難以尋求法律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