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頁碼:172 頁
·出版日期:2009年03月
·ISBN:1580177134
·條形碼:9158017713404/1580177134
·版本:第1版
·裝幀:平裝
·開本:32
·正文語種:中文
建設部於20011004向各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發布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的通知。該通知指出,由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經有關部門會審,批准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108—2001,自20011231日起施行。
通知
關於發布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的通知
建標[2001]140號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計畫單列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有關協會:
根據我部《關於印發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畫(第一批)的通知》(建標[1998]94號)的要求,由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經有關部門會審,批准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108-2001,自2001年12月31日起施行,其中,3.1.8、3.2.1、3.2.2、4.1.3、4.1.6(2、3)、4.1.18、4.1.22(1)、4.3.4、5.1.3、5.1.4、9.0.5(1)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自本規範施行之日起,原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J108-87、《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8-83同時廢止。
本規範由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管理,由總參工程兵科研三所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一年七月四日
內容簡介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在修編過程中,修編組經過廣泛地調查研究和收集資料,在總結我國地下工程防水近年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參考有關國際標準,並廣泛征球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對《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8-83)、《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J108-87)中設計、施工方面的內容進行了修訂。這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在整體結構上,按地下工程結構主體防水、細部構造防水、排水的思路重新劃分章節,進行改寫;在設計內容中,增加了對防水等級標準進行量化、對採用不同施工方法的地下工程制定相應防水設計方案等內容;對常用防水方法和材料進行了較大的修改,增加了“塑膠防水板防水層”的內容,對選用的材料提出了相應的技術性能指標,對防水混凝土抗滲等級的選取提出了新的規定;在細部構造防水內容中,增加了“預留通道接頭”、“樁頭”的防水做法,對變形縫的設計、施工補充了有關內容;增加了“逆築結構”有關防水做法。經修訂,原規範(GBJ108-87)10章32節179條現為10章36節285條,這將為保證地下工程防水質量發揮重要作用。
目錄信息
1 總則
2 術語
3 地下工程防水設計
3.1 一般規定
3.2 防水等級
3.3 防水設防要求
4 地下工程混凝土結構主體防水
4.1 防水混凝土
4.2 水泥砂漿防水層
4.3 卷材防水層
4.4 塗料防水層
4.5 塑膠防水板防水層
4.6 金屬防水層
5 地下工程混凝土結構細部構造防水
5.1 變形縫
5.2 後澆帶
5.3 穿牆管(盒)
5.4 埋設件
5.5 預留通道接頭
5.6 樁頭
5.7 孔口
5.8 坑、池
6 地下工程排水
6.1 一般規定
6.2 滲排水與盲溝排水
6.3 貼壁式襯砌
6.4 複合式襯砌
6.5 離壁式襯砌
6.6 襯套
7 注漿防水
7.1 一般規定
7.2 設計
7.3 材料
7.4 施工
8 特殊施工法的結構防水
8.1 盾構法隧道
8.2 沉井
8.3 地下連續牆
8.4 逆築結構
8.5 錨噴支護
9 其他
10 地下工程滲漏水治理
10.1 一般規定
10.2 治理順序
10.3 材料選用
10.4 治理措施
附錄A 勞動保護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序言
本規範是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2005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定、修訂計畫(第一批)》的通知”建標函[2005]84號的要求,由總參工程兵科研三所會同有關單位,對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 50108-2001進行修訂的基礎上編制完成的。
本規範共分10章,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地下工程防水設計;地下工程混凝土結構主體防水;地下工程混凝土結構細部構造防水;地下工程排水;注漿防水;特殊施工法的結構防水;地下工程滲漏水治理;其他規定。
本次修編的主要內容是:提高了防水等級為二級的地下工程防水標準;增加新的防水材料和防水施工技術;與國內外相關規範協調與接軌;重視結構耐久性和環境保護;淘汰落後的防水材料,對不適應國家發展要求的條文進行修改。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由總參工程兵科研三所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範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注意積累資料,隨時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總參工程兵科研三所(地址:河南洛陽,總參工程兵科研三所,郵政編碼:471023),以供今後修訂時參考。
文摘
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