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出版社:嶽麓書社;第1版(2010年1月1日)叢書名:民國學術文化名著叢書
平裝:288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7807613440,9787807613442
條形碼:9787807613442
商品尺寸:22.4x14.8x2cm
商品重量:880g
ASIN:B003AOBP70
內容簡介
《國史要義》非一般意義上的“史學史”或“史學通論”。透過史學要義的詮釋,歸宗於中國人本主義的弘揚,是為《國史要義》的主旨。此書與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聲氣相求,互為奧援。著者透過經史互證的方法,突出史學精義體現的即是文化真義,把中國古典史學意境升華到“人學”的高度。編輯推薦
《國史要義》:史之初興,由文字以記載,故世稱初造文字之倉頡、沮誦為黃帝之史。《世本》:沮誦、蒼頡作書。宋衷曰:黃帝之世,始立史官,蒼頡、沮誦居其職。為黃帝左右史。紀述事跡,宣明時序,摧遷之久,歷數以興,故世亦稱羲和、大撓之倫為黃帝之史。《世本》:黃帝使羲和占日,常儀占月,臾區占星氣,伶倫造律呂,大撓作甲子,隸首作算數。容成綜此六術,著調歷。宋衷曰:皆黃帝史官也。媒體推薦
20世紀前半期歷史學家,兼具“部聘教授”與“中央研究院院士”兩項榮譽的,除陳寅恪外,唯柳詒徵一人。《國史要義》則是“先生文學史之晚年定論”。……全書將博學周贍的優勢發揮至極點,歷溯二千年史書源流,遍收諸子百家名論,既有史學起源、演進方面史跡的梳理,也不乏經史義理與史書編纂的精彩點評。獨創的以經證史,以史證經,有似江魚回遊,從容而瀟灑。凡用以論證的史料,看似信手拈來,實為經久歷煉所致,貴如披沙瀝金。最難得的是,全書“博而能約,密而不碎”(熊十力語),有一種通貫的精神活潑潑地跳躍著。——王家范
目錄
《國史要義》探津壓家范題辭
史原第一
史權第二
附:漢之尚書
史統第三
史聯第四
史德第五
史識第六
史義第七
史例第八
史術第九
史化第十
後記
後記
柳詒徵為中國近現代史學的開創者,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國史壇,與在北方任教的史家陳垣、陳寅恪並稱“南柳北陳”,蜚聲海內外。其著述極豐,其中以《歷代史略》、《中國文化史》、《國史要義》三書最為重要,學術貢獻非同一般。1942年柳先生長途跋涉至重慶後,為中央大學研究生講授中國史學原理。這部講稿,分為史原、史權、史統、史聯、史德、史識、史義、史例、史術、史化十篇,匯成《國史要義》一書。1948年由中華書局出版。
本書的性質決非一般意義上的“史學史”或“史學通論”。透過史學要義的詮釋,歸宗於中國人本主義的弘揚,是為本書的主旨。書中歷溯兩千年史書源流,遍收諸子百家名論。
文摘
《漢書·百官公卿表》不詳其職掌。《漢書·百官公卿表》:僕射,秦官,自侍中、尚書、博士、郎皆有。孟康曰:皆有僕射,隨所領之事以為號也。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諸曹受尚書事。按《後漢書·朱穆傳》: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書事註:省,覽也。黃門侍郎傳發書奏,皆用姓族。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稱制,不接,么卿。乃以閹人為常侍小黃門通命兩宮。知《百官公卿表》所謂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諸曹受尚書事者,即穆所謂省尚書事也。武帝游宴後廷,用宦者為中尚書見《蕭望之》及《石顯傳》,而侍中中常侍仍用姓族,不皆閹人。其侍中中常侍盡用閹人,自和熹太后稱制始。故《百官公卿表》曰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諸曹受尚書事,明其為姓族,非閹人,而以有此加官,故得入禁中也。若如後漢之中常侍常在禁中,不必曰得入禁中矣。《續漢志》始詳著之。
《續漢·百官志》:尚書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成帝用士人,復故,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眾事。尚書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眾事。尚書六人,六百石。本注日:成帝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曹猶今之科也。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世祖承遵,復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錄文書期會。左丞主吏民章報及騶伯史,右丞假署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日: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日:曹有三主書。後增劇曹三人,合二十一人。按尚書為天子之秘書處,分曹辦事,與相府之分曹者內外相當。相府之諸曹掾史,丞相之秘書也。《漢書,百官公卿表》亦未詳言。《續漢志·百官志》太尉公一人,長史一人,千石。本注目:署諸曹事。掾史屬二十四人。本注曰:漢舊注,東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故日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日: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此猶今之簡任委任,其後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雲此則一律為委任也。西曹主府史署用,東曹主二千石長史遷除及軍吏,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轂事。黃閣主簿錄省眾事。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本注日:漢舊注,公令史百石。自中興以後注不說石數。御屬主為公御,閻下令史主閻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合相府即太尉府之秘書處與內廷之秘書處,設立多職,分曹辦事觀之,可見中央政府統治各地,文書猥多,性質複雜,非設多曹,不能賅括。而內廷尚書有視相府諸曹為少者,趙甌北所謂其所不掌者惟刑罰有廷尉,禮儀有太常,軍馬有大司馬,賦稅有大司農,糾劾有御史而已。然漢舊儀,三公曹主斷獄及天下歲盡集課事,又典齋祀。則亦總持刑獄財賦禮儀也。二千石曹民曹皆兼主盜賊。漢舊儀,二千石曹尚書,掌中郎官水火盜賊辭訟罪眚。民曹尚書,典繕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則《續漢志》本注所引尚書六曹職務,特舉其略,不可以其文之不備,即謂為職所不統也。尚書在帝左右。
《漢書·霍光傳》:尚書左右皆驚。掌制詔下御史。
《史記·三王世家》: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奏末央宮。制日:下御史。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丞非下御史。讀章奏。
《漢書·霍光傳》:尚書令讀奏。尚書令復讀。主封事。
《漢書·魏相傳》: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日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復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累朝故事皆歸掌錄。
《漢書·元後傳》:詔尚書奏文帝時誅將軍薄昭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