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聯合國遺傳資源會議與會人員就獲取遺傳資源和公平平等的分享使用惠益達成一項草案作為進一步談判的基礎,其中設定了將於2010年十月在日本召開的名古屋生物多樣性首腦會議的階段。
在過去的一周中,有超過500名來自政府、土著和地方社區、民間團體、研究機構和企業的與會者在哥倫比亞卡利舉行的會議上商談解決有關的商業和非商業目的的遺傳資源的使用難題。採用開放、包容和靈活代表與會方、政府及其夥伴意見的新穎方式,代表們討論了國際制度、合規以及土著和地方社區掌握的傳統知識的作用運作所需的國家機構。
“對於第一次聯合國會議,卡利已履行其任務,並且作為名古屋獲取與惠益分享議定書”的誕生地而進入歷史,”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秘書AhmedDjoghlaf說,“締約方及其合作夥伴同意名古屋議定書草案,也同意從卡利到名古屋及之後的路線圖。”
感謝日本政府的財政支持,獲取和利益分享工作組第九次會議的後續會議將在加拿大蒙特婁舉行,代表們將繼續進行談判,並在第十次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之前解決懸而未決的問題。
“地區意願進入一個坦率的對話,嘗試新模式的討論,並反映在議定書草案中,表明我們在通向名古屋的路上闊步前進。”工作組的共同主席,加拿大的TimHodges和哥倫比亞的FernandoCasas。“我們呼籲所有締約方在這個過程中繼續履行承諾,我們期待著在今後幾個月中取得富有成果的討論。”
德國環境局主席和現任締約方會議主席JochenFlasbarth說:“卡利標誌著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的重大突破。地球峰會後的18年,我們已經開放了一個公平分享我們這個星球上生物多樣性提供的惠益的機會。德國仍然致力於這一進程,並會努力在名古屋使得議定書獲得通過。”
哥倫比亞商務發展部副部長RicardoDuarte說:“第九次會議的結果是一份工作檔案,將有助於建立一個全面和平衡的工具,代表所有締約方利益的基礎。”他補充說:“我們已經進行到了簡潔文本,很容易理解,這將打開通向議定書的談判最終結果的道路。”
生物多樣性公約(CBD)1992年裡約熱內盧地球峰會開放簽署,1993年12月生效,生物多樣性公約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並且公平分享遺傳資源的使用惠益的國際條約。該公約已有193個締約方,得到致力於維護地球生命的各國的普遍參與。該公約旨在通過科學評估,對工具的發展、獎勵和工藝,技術和良好經驗的轉讓和包括土著和地方社區、青年、非政府組織、婦女和商業團體在內的各有關方的充分和積極參與解決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的所有威脅,包括氣候變化的威脅。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是該公約的補充條約,旨在防止現代生物技術產生的改性活生物體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潛在風險。到目前為止,156個國家和歐洲共同體都是議定書的締約方。該公約及其卡塔赫納議定書秘書處設在蒙特婁舉行。
獲取遺傳資源並公平公正分享其利用所產生的惠益生物多樣性公約承認了各國管轄範圍內天然資源的主權權利。因此,該公約的締約方有權決定其管轄範圍內遺傳資源的獲取。締約方也有義務採取適當措施分享其利用所產生的惠益。植物、動物或微生物中的遺傳資源可用於不同的目的。遺傳資源的使用者可以包括研究機構、大學和各領域,如藥品、化妝品、農業、園藝和生物技術的私人公司。遺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可能包括進行遺傳資源研發的結果,利用這些資源的技術轉讓,參與生物技術研究活動,或基於遺傳資源的產品商業化所產生的貨幣效益。
2010國際生物多樣性年,聯合國宣布2010年為國際生物多樣性年(IYB),以提高人們對生物多樣性重要性的認識,交流生物多樣性喪失的人力成本,並提議全世界人民,特別是青年,加入保護地球上所有生命的鬥爭中。整年都將舉辦傳播信息、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和鼓勵國家、組織和個人採取直接行動減少生物多樣性喪失的活動。本年度的重心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
簡介
2010年10月30日凌晨,聯合國生物多樣性條約第10屆締約國會議(簡稱“COP10”)通過《名古屋議定書》,艱難地落下帷幕。經過近兩周的拉鋸戰,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終於就未來十年生態系統保護世界目標和生物遺傳資源利用及其利益分配規則達成一致。
簽署通過了保護全球瀕危動植物計畫的《名古屋議定書》,承諾在2020年底前,擴大保護世界上的森林、珊瑚礁與其他受威脅的生態體系,達成保護17%的陸地及10%的海洋的目標,這項協定書將於90天后生效。
《名古屋議定書》規定,通過適當的資金援助和技術合作來保護生物多樣性,實現生物遺傳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其目的在於保障生物遺傳資源利益的公平分配。
關於生物遺傳資源利用及其利益分配規則,《名古屋議定書》規定,利益分配的對象僅限於議定書生效之後利用的生物遺傳資源。為加強監管,防止不正當取得和使用,議定書規定遺傳資源的利用國須設立至少一處以上監管機構。對於開發中國家大幅增加資金援助的要求,議定書沒有規定具體的數額,只表示“至少要比現有水平有較大幅度增加”。
而本屆大會另一成功議題,是與會者就基於生態系統保護的新世界目標達成共識。這項由日本環境相松本龍提出的“愛知•名古屋目標”,到2020年的近期目標為“有效保護生態系統目標,各國應採取行動阻止破壞行為”;而到2050年的長遠目標則是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本屆會議為期19天,預計將有締約國代表、國際環保人士等9000多人與會。這是繼1997年制定《京都議定書》的京都會議以來,日本舉辦的又一次大規模的環境會議。
概要
一、議定書的目的是公平分配因使用遺傳資源獲得的利益。
二、遺傳資源和與遺傳資源相關的原住民傳統知識一同列為利益分配的對象。
三、所謂“利益”包括金錢利益與非金錢利益,各方根據相互達成協定的條件進行分配。
四、獲取遺傳資源需事先徵得資源供給國的同意。
五、商討建立多邊利益分配框架。
六、在獲取關係到人類健康緊急事態的病原體時,要考慮到儘早緊急聯絡並進行利益分配。
七、各國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監察企業及研究機構是否違法利用所獲的遺傳資源。
整體任務
2020年前以火速行動遏止生物多樣性流失,壯大生態系統,使之能“持續提供基本服務”。
計畫要點
1、保育全球17%土地和10%海洋。
2、使生態系統更富彈性,包括復原退化生態系統最少15%;
3、把生物多樣性價值,納入國家帳目及地方發展計畫。
4、控制或消滅外來物種入侵。
5、2015年前,所有簽署國要採用“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
6、2015年前,使珊瑚礁等生態系統所受的全球暖化、海洋變酸等壓力降至最低。
7、防止已知瀕危物種絕種,並致力改善或維持其保護狀況。
8、農業、水產養殖業和林業的作業範圍,要接受可持續性管理。
9、環境污染控制在某個水平,以不損害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為目標。
具有歷史性意義
潘基文說,這一新議定書的通過具有歷史性意義,因為它為獲取與平等分享世界遺傳資源制定了基本原則。他還說,新議定書不僅為保護正在迅速減少的世界生物資源提供了創新性途徑,同時也有利於所有各方,特別是開發中國家的地方性群體。
潘基文還說,這一議定書是各國為實現千年發展目標所採取的積極步驟,表明世界各國承諾致力於通過務實合作以應對可持續發展挑戰。他還對《生物多樣性公約》193個締約方就減少生物多樣性損失通過新的十年計畫表示歡迎。
為期兩周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次締約方會議10月30日在日本名古屋閉幕。會議通過了規定遺傳資源利益分配的《獲取與惠益分享名古屋議定書》,同時提出了2010年至2020年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數值目標。
《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項保護地球生物資源的國際性公約,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簽署。該公約具有法律約束力,旨在保護瀕臨滅絕的動植物和地球上多種多樣的生物資源。
《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秘書朱格拉夫2010年11月2日在紐約總部舉行的記者會上指出,誕生僅三天的《生物多樣性公約關於獲取遺傳資源以及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其利用所產生惠益的名古屋議定書》的意義不僅局限於保護生物多樣性本身,它同時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推動千年發展目標、尤其是減貧目標實現的獨特工具。
評價
《名古屋議定書》所規定的遺傳資源非常廣泛,涉及了從病毒到真菌、植物和動物的廣泛領域,其核心是如何分享遺傳資源帶來的惠益,尤其是那些千百年來保護和管理某種遺傳資源的社區和國家如何分享利益的問題。
這是一個重大突破,是對獲取遺傳資源並分享其惠益的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議定書,這將使製藥公司、化妝品公司和農業公司以同樣的規則從剛果盆地、亞馬遜盆地,從印度、菲律賓或哥倫比亞這些開發中國家獲取遺傳資源,同時與這些遺傳資源的擁有者分享利用該資源產生的利益,這些遺傳資源的擁有者包括亞馬遜的土著人、剛果盆地的地方社區以及這些國家的政府。
這就給了遺傳資源的擁有者一種鼓勵來保護資源,否則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這種鼓勵的價值不僅在於資金,更在於能力建設和機構建設。開發中國家的貧窮人口能夠看到遺傳資源的利益,並從他們的遺傳資源商業化的過程中獲益,這創造了一種新的經濟秩序,一種南北之間、公司之間和人與人之間的新關係,而這一切都圍繞著尊重和可持續地利用遺傳資源。
不過,綠色和平組織對這些新確定的目標依然表示失望,它們一向致力於爭取將受保護海洋的面積定為20%,並將最終目標定在40%。一些與會代表透露,他們是在中國和其他開發中國家的堅持下,將目標調低。
此外,《名古屋議定書》也面對其他限制。例如,美國是少數尚未加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國家之一,因此它不是這項議定書的簽署國。
一些綠色和平組織說,“名古屋議定書”的20點計畫雖然不如所期望的那樣雄心勃勃,但是大部分內容還是值得歡迎的。它朝著全球採取聯合行動解決生物多樣性問題和提高人們對這些課題的意識,邁出歷史性的一步。
這是歷史上、是多邊合作、是在聯合國所達成的、也是在環境領域所達成最重要的法律文書之一。這對於可持續發展、對於千年發展目標、對於《生物多樣性公約》都是一個重大進展。這一議定書有助於《生物多樣性公約》得到全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