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逐步形成了現代化建設“三步走”的戰略部署,即:第一步,到1990年,實現國民生產總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第二步,到2000年,使國民生產總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本世紀中葉,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較富裕,基本實現現代化。目錄
第一章金融機構30年改革概述一、1978年以前中國金融機構發展狀況回顧
1.大一統的金融體制的建立
2.大一統金融體制的特徵
二、當前中國金融機構發展狀況
三、30年中國金融機構改革的主要成就
1.金融機構組織體系日臻完善
2.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運作機制逐步建立健全
3.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穩步提升,資產質量持續改善,經營效益大幅提高
4.金融機構的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得到提高
第二章金融機構30年改革歷程回顧
一、中國銀行業改革30年:1979~2008年
1.競爭性銀行體制的建立:1979~1993年
2.整頓金融秩序:1993~2001年
3.金融全球化時代的中國銀行業:2001年至今
4.小結
二、中國證券業改革歷程回顧
1.1978~1994年:萌芽與初步發展階段
2.1996~2002年:規範整頓階段
3.2003~2007年:全面綜合治理階段
4.2007年以來:快速發展時期
三、保險機構改革30年曆程
1.1978~1990年:獨家經營階段
2.1991~2001年:競爭起步階段
3.2002~2008年:全面開放階段
四、信託公司30年改革回顧
1.1979~1998年:恢復發展時期
2.1999~2005年:全面整頓時期
3.2006年以來:進入新的發展時期
五、證券投資基金公司改革回顧
1.199l~1997年:早期探索階段
2.1998~2003年:規範發展階段
3.2004年以來:快速發展階段
六、農村金融改革30年
1.恢復起步階段(1978~1993年)
2.調整階段(1994~2002年)
3.進一步改革發展階段(2003年至今)
七、其他金融機構改革30年
1.金融租賃公司
2.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3.汽車金融公司
4.貨幣經紀公司
第三章金融機構改革面臨的問題及未來趨勢展望
一、當前金融機構改革面臨的主要問題
1.改革策略的缺陷
2.當前我國金融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二、金融機構改革未來趨勢展望
1.逐步推進國內金融的自由化,降低金融管制程度
2.支持金融企業按照市場規則進行兼併重組,促進組織結構的合理化
3.積極推進金融機構的綜合經營,支持和規範
第四章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發展
金融市場30年改革概述
一、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回顧
1.金融市場體系基本形成
2.金融市場功能不斷深化
3.市場制度建設日益完善
4.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程度不斷提高
二、進一步推動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思路
1.推動創新,培育市場化運行機制
2.加快發展,建立多層有序的金融市場體系
3.加強規範,最佳化金融市場生態環境
4.注重協調,推動金融市場的全面發展與對外開放
第五章貨幣市場30年發展歷程
第六章資本市場30年發展歷程
第七章外匯市場30年發展歷程
第八章金融衍生品市場30年發展歷程
第九章保險市場30年發展歷程
第十章信託市場30年發展歷程
第十一章黃金市場30年發展歷程
第十二章金融調控30年改革概述
第十三章金融調控30年改革歷程回顧
第十四章金融監管30年改革概述
第十五章金融監管30年改革歷程
第十六章當前金融監管面臨的挑戰
前言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做出的把工作重點轉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上來的重大戰略決策,啟動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偉大進程,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逐步形成了現代化建設“三步走”的戰略部署,即:第一步,到1990年,實現國民生產總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第二步,到2000年,使國民生產總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本世紀中葉,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較富裕,基本實現現代化。在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重大成就,國民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工業化、城市化快速推進,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綜合國力顯著增強。現在,現代化建設前兩步戰略目標都已提前實現,正在向第三步戰略目標邁進。一個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社會主義中國巍然屹立在世界東方,中國人民的精神面貌、社會主義中國的面貌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沒有改革開放,就不可能有近30年來發展的巨大成就,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由之路。精彩書摘
於是,除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之外的“二行二局一庫”以及官僚資本的省、縣銀行在接管之後停業清理,沒收全部財產,並利用其機構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或專業機構。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經過改組之後均採用總管理處、分行、支行三級制(人民銀行為總行、區行、分行、支行四級制),總管理處下屬的行處受本行總管理處和當地人民銀行的雙重領導。中國銀行之分支機構受總管理處垂直領導:①外匯基金之調撥;②業務計畫資金之統一掌握;③外匯牌價之制訂;④主要幹部之任免。其他業務及行政工作均受當地人民銀行領導。原為國民黨政府“國際匯兌銀行”的中國銀行改組為在中國人民銀行領導下經營外匯業務的專業銀行,於1949年6月6日復業。原來名義上“發展全國實業之銀行”的交通銀行改組為在中國人民銀行領導下經營工礦交通事業的長期信用銀行,於1949年11月1日復業。1949年12月和1950年1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和交通銀行總管理處分別遷到北京。1950年3月,第一屆全國金融會議關於調整機構的決定確定:各地中國銀行改為各地人民銀行的內部組成部門,由當地行負責領導,對外只保持中國銀行系統名義①。1952年,隨著國民經濟恢復任務基本完成,同時,對私營金融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為迎接大規模經濟建設,國家金融體系發生了以下一些變化:中國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的國外業務局合署辦公,交通銀行(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劃歸財政部領導。精簡撤銷了剛剛於前一年成立的農業合作銀行,成立了全行業公私合營銀行總管理處,它實際上成為國家經營管理私營工商業存貸款業務的專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