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著作權作為一種智力成果權是工業化的產物。當作品可以由印刷機由一份複製為多份時,作品走出了由私人間刻抄傳閱的狹小範圍,邁出了面向社會廣泛傳播的關鍵一步。同時,這種廣泛的傳播使印刷成為可以帶來利益的事情,保護作者和印刷者的利益,關係到這種廣泛的傳播方式能否延續和發展。1710年,英國議會通過了《安妮法》(即“為鼓勵知識創作而授予作者及購買者就其已印刷成冊的圖書在一定時期內權利的法”),由此開始,著作權作為法律確定的一種智慧財產權進入人類社會,迄今已近300年了。圖書目錄
序原版總序
引子
第一章權利的正名
不該遺棄的文明
正名:精神權利
正名:經濟權利
並非“潘多拉魔盒”
第二章我創造,我擁有
中國的誤區
使用者與創作者
誰是作品的主人
如果不能擁有
著作權——個人財產權
第三章大寫的人
總理與畫家
單位與個人
作者與作者
強者與弱者
著作權——人權
第四章中國,別無選擇
航船再次擱淺
把“海盜國”的帽子扔進太平洋
我們也會遇到“海盜”
全人類的共同遺產
第五章新的覺醒
決定性時刻
知識界的盛大節日
鄭重聲明
“我要告狀!”
第六章國際標準
伯爾尼的召喚
取消“黑名單”
國際與國情
鄧小平畫了個句號
後記
原版後記
作者前言
在著作權領域,有兩本書對我影響最大。一本是鄭成思先生的《著作權法》,這本書多次再版,公認是中國著作權理論的扛鼎之作,也是我的案頭必備;一本就是海民的《中國著作權備忘錄》,也是再版,篇幅不到20萬字,卻涵蓋了由改革開放之初到1992年中國加入《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中國著作權走過的極不平凡歷程,跌宕起伏,讀罷心中久久難以平靜。著作權作為一種智力成果權是工業化的產物。當作品可以由印刷機由一份複製為多份時,作品走出了由私人間刻抄傳閱的狹小範圍,邁出了面向社會廣泛傳播的關鍵一步。同時,這種廣泛的傳播使印刷成為可以帶來利益的事情,保護作者和印刷者的利益,關係到這種廣泛的傳播方式能否延續和發展。1710年,英國議會通過了《安妮法》(即“為鼓勵知識創作而授予作者及購買者就其已印刷成冊的圖書在一定時期內權利的法”),由此開始,著作權作為法律確定的一種智慧財產權進入人類社會,迄今已近300年了。
著作權作為法律確定的權利進入我國社會生活,還只是改革開放以後的事情。1979年1月,標誌著中國改革開放里程碑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剛剛結束,中國高能物理代表團訪美,在簽訂《中美高能物理協定》時,涉及著作權問題,當時代表團無人知道著作權是什麼。僅僅時隔半年,在中關雙方簽訂《中美貿易關係協定》時,又遭遇到著作權這個問題。當時,國內還是無人知道著作權是什麼。
雖然在1910年清王朝崩潰前夕頒布過《大清著作權律》,雖然在更早的時期中國宋代就出現過著作權的萌芽,但正如書中所述,在中國歷史上這僅僅是“一道稍縱即逝的閃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