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FONDS免、抵、退”稅方式做法是將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額與購進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相衝抵,即企業在年度內從國外進口貨物時可填報免繳該批貨物的進口增值稅申請表,並附送有關單證,經所在地增值稅辦公室確認後,到海關辦理免繳進口環節增值稅手續,通過網路信息,將免繳稅款與購進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相衝抵。 相關條目增值稅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