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杯”第十二屆清華大學創業計畫大賽

由共青團清華大學委員會等主辦,清華大學學生創業協會承辦的學生創業計畫大賽。凡清華大學在讀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留學生和交換生)以及在職教師均可報名,外校也可參加,但原則上,每支參賽團隊中清華在校師生人數要在半數以上。鼓勵清華在校學生利用自創作品或實驗室自主研發項目參與比賽,但不可使用往年參賽作品。創業項目一般由參賽團隊自行籌備,每支參賽團隊人數限制在3至6名,2009年11月30日開始報名。

賽事組織

主辦單位

共青團清華大學委員會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清華大學教務處
清華大學研究生院
清華控股有限公司
清華科技園發展中心
清華大學科技開發部

承辦單位

清華大學學生創業協會

贊助單位

中共江蘇省崑山市委
江蘇省崑山市人民政府

參賽資格

凡清華大學在讀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留學生和交換生)以及在職教師均可報名參加本屆大賽,大賽同時歡迎國內外各高校在讀學生、在職教師或社會有志青年與清華大學在校師生共同組成優勢互補的團隊參與比賽,但原則上,每支參賽團隊中清華在校師生人數要在半數以上。
大賽鼓勵清華在校學生利用自創作品或實驗室自主研發項目參與比賽。任何團隊不得使用往屆清華大學創業計畫大賽的參賽項目參加本屆比賽,在往屆大賽參賽基礎上有重大改進的項目除外。
凡參賽的團隊和個人須要自覺遵守本章程中關於參賽者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參賽方式

本屆大賽同時接受團隊和個人兩種形式的報名。針對個人報名的參賽選手,大賽組委會會為其提供組隊的機會。本屆大賽除報名和初賽階段外,其他參賽階段都只面向團隊進行。
整個大賽的評比是基於參賽團隊的創業項目進行的。創業項目一般由參賽團隊自行籌備,本屆大賽組委會也提供了部分創業參考項目供參賽團隊選擇,關於大賽組委會提供的創業參考項目相關信息詳見“組委會關於創業參考項目的聲明”。

團隊構成

每支參賽團隊人數限制在3至6名,一般由執行長(CEO)、財務總監(CFO)、市場總監(CMO)、技術總監(CTO)等角色構成。原則上,同一位參賽隊員不得在兩支參賽團隊中同時擔任CEO角色。

賽事進程

第一階段 報名(秋季學期第10周始)

1.網上公布創業參考項目(秋季學期第10周始)。在大賽正式啟動之前會在學生清華網站上公布出可供參賽選手選擇的創業參考項目。項目分為創業型和創意型兩類,其中創業型項目相對成熟,具有完整的技術構架,可以直接配合商業運行模式參與大賽;創意型項目的實際可行性相對欠佳,但可以為參賽選手激發創業靈感或進行項目技術改進提供幫助。
2.報名階段(秋季學期第10周—第14周)。大賽同時接受團隊和個人兩種形式的報名。在此階段中,所有參賽團隊和個人均需填寫參賽報名表,個人報名的參賽選手需要填寫清楚個人的相關特長;此外,希望以CEO角色組隊參賽的個人以及參賽團隊應根據自籌項目或選擇網上公布的參考項目書撰寫商業創意計劃書。商業創意計畫書的內容包括參賽產品、服務介紹、競爭優勢、市場定位等。創意計畫書的格式要求為:文章題目及段落標題為黑體、三號字,正文為宋體小四號字,行距為1.5倍,字數不得超過2000字,篇幅不得超過A4紙兩頁。英文商業意向書正文字型不得超過12號,篇幅不得超過A4紙兩頁。
3.報名階段(春季學期第1周—第2周)。這一階段同時接受團隊和個人報名,具體的報名要求同上一階段相同。與上一階段不同的是,此階段大賽組委會會向在報名階段I內提交商業創意計畫書的參賽團隊提供專家的反饋意見。這些參賽團隊可以根據專家的意見修改創意計畫書並重新提交。

第二階段 初賽(春季學期第3周—第4周)

1.初賽選拔(春季學期第3周)。初賽將對報名階段I和報名階段II內提交的創意計畫書進行評選。評選將由大賽評選委員會的資深評審完成,評審會將針對其中的部分項目給予專業點評。初賽共選出30至50個提供優秀商業創意的團隊或個人晉級複賽。同時會在初賽所有作品中評選出10個優秀商業創意給予獎勵。
2.組隊沙龍(春季學期第4周)。該環節面向所有以個人形式報名並且未晉級複賽的選手,晉級複賽的團隊和個人可以從這些選手中吸納隊員,完善團隊構成。

第三階段 複賽(春季學期第5周—第11周)

複賽階段會為每支團隊配備一名MBA導師給予隨隊指導,同時會邀請大賽評選委員會的專家組導師給予一定的相關輔導。
複賽評選(春季學期第11周)分為商業計畫書評定和現場答辯兩個環節。參與複賽的團隊經過市場調研,須完成一份完整、規範的商業計畫書(商業計畫書參考結構見附屬檔案)並製作復賽答辯PPT。大賽評選委員會針對每個團隊的商業計畫書質量和現場答辯效果確定最終入圍決賽的團隊名單,同時會對每個複賽團隊給出詳細的指導意見。參賽團隊提交的商業計畫書須滿足一定的要求,具體見“組委會關於創業計畫書的聲明”。
複賽評選按照參賽項目分類進行,每個項目類別擬評選出2—3支團隊,共選出8—10支團隊進入最終的決賽。參賽項目擬分類如下:
一、服務類:包括服務、諮詢、金融、商業模式創新等非技術實體項目。
二、IT類:以IT技術為產品載體的比賽項目。
三、光機電類:以光、機、電類實體產品為核心的比賽項目。
四、生化類:以生物、化學、環保等技術為核心的比賽項目。

第四階段 決賽(暑假—秋季學期第5周)

複賽階段為每支團隊配備的MBA導師和大賽評選委員會的專家組導師將繼續在決賽階段給予團隊一定的相關輔導。
1.創業實踐(暑假期間)。所有晉級決賽階段的團隊需要利用暑假的時間參與由大賽組委會指定並提供支持的創業實踐活動。大賽組委會指定的創業實踐活動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團隊創業項目,赴清華大學學生創業崑山基地進行創業實踐或對口企業創業實習;第二類是參加由清華大學主辦的全國高校創新創業實踐夏令營活動,並在其間完成團隊創業項目的市場調研工作。兩類創業實踐活動由參賽團隊選擇一類參加,在活動結束之後,參加第一類活動的團隊須向大賽評審委員會提交企業實習報告,參加第二類活動的團隊須向大賽評審委員會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團隊提供的報告將作為評審評審的一項重要內容。
2.決賽評選(春季學期第5周)。決賽評選採取公開答辯的形式進行,由大賽評選委員會給出各團隊的答辯成績,並根據各團隊的答辯成績評選出金、銀、銅獎團隊各一支,優秀商業計畫團隊若干。

賽事時間節點

★ 大賽正式啟動即報名起始時間:2009年11月30日
★ 網上公布創業參考項目:2009-2010年秋季學期第10周
★ 報名階段I截止時間:2009-2010年秋季學期第14周
★ 報名階段II截止時間:2009-2010年春季學期第2周
★ 公布初賽結果:2009-2010年春季學期第3周
★ 組隊沙龍:2009-2010年春季學期第4周
★ 複賽:2009-2010年春季學期第9周提交完整商業計畫書,第11周公開答辯
★ 創業實踐:2010年暑假期間
★ 決賽:2010-2011年秋季學期第5周

培訓安排

★ 創業技能培訓講座
★ 創業課程
★ 創業論壇與創業交流平台
★ 評審委員會專家針對賽事作品的專業評點
★ 複賽、決賽團隊隨隊MBA導師指導與評審委員會專家指導
★ 創業實踐平台支持
★ 創新創業實踐夏令營活動

獎項設定

初賽階段,在所有參賽作品中擬評選出10份優秀商業創意,給予每份優秀商業創意獎金1000元。
複賽階段,給予每支團隊商業計畫書撰寫支持資金200元。
決賽創業實踐階段,給予每支團隊創業實踐支持經費10,000元。
決賽評選階段,擬評選出金獎支隊一支,獎金20,000元;銀獎支隊一支,獎金10,000元;銅獎支隊兩支,獎金各5,000元。優秀商業計畫獎團隊若干,獎金各1,000元。
以上獎金均以人民幣計。

組委會關於創業參考項目的聲明

為擴大創業計畫大賽的參與度,積極鼓勵難於尋找創業項目的同學參與創業計畫大賽,本屆大賽組委會(下稱:甲方)在大賽啟動前向全校同學提供了部分創業參考項目,供同學選擇利用。
提供的項目分為創業型和創意型兩種。其中創業型項目相對成熟,具有完整的技術構架,團隊可以直接為該類項目設計商業運行模式參與大賽,大賽組委會會對該類項目進行技術支持;創意型項目的實際可行性相對欠佳,但可以為參賽選手激發創業靈感或進行項目技術改進提供幫助,大賽組委會不對該類項目進行技術支持。
在報名階段,同一個創業項目可由多個參賽團隊同時選取;同一支參賽團隊也可以選取多個項目進行商業模式設計。在初賽評選時,選擇同一個創業參考項目的多個團隊中至多有一個會晉級複賽;同時,同一支參賽團隊也至多有一個項目晉級複賽。選擇了甲方提供的創業參考項目並晉級複賽的團隊(下稱:乙方)在晉級複賽後需要與甲方簽訂創業項目臨時使用協定,協定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崑山杯”第十二屆清華大學創業計畫大賽決賽結束之日止。協定將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內容:
1.在協定有效期內,在本屆創業計畫大賽的範圍內,該創業項目的使用權只歸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將該項目在大賽範圍內的使用權授予任何第三方;
2.該創業項目的產權始終只歸項目發明人所有,在協定有效期內,乙方只對該項目持有部分使用權;
3.在協定有效期內,乙方對項目的使用範圍包括分析技術優勢、項目宣傳和市場調研等與大賽密切相關的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項目發明人允許的情況下利用該項目從事任何盈利性質的活動。
4.在本屆大賽中,乙方與其他持有自籌項目的團隊進行統一評比,單獨分組評比。
5.在協定有效期內,乙方若希望擁有該項目產權,須在甲方的參與下,與項目發明人進行具體磋商。
6.乙方在使用項目過程中,違反該協定造成的任何糾紛,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
7. 甲方始終持有對該項目使用的其他未盡事宜的最終解釋權。

組委會關於創業計畫書的聲明

複賽階段,參賽團隊須向大賽組委會提供完整、規範的商業計畫書。參賽的商業計畫書必須由參賽者獨立完成,參賽團隊不得請任何團隊以外的人員或機構為其代筆。
參賽的商業計畫書必須保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工業產權或技術秘密。如出現有關糾紛,責任完全由參賽者承擔。
大賽組委會不接受違反國際法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的項目及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有危害的項目商業計畫書。大賽組委會反對意圖通過參加大賽進行不正當宣傳炒作從而達到個人或組織不良目的的行為。
大賽組委會有權拒絕不符合參賽資格的團隊和個人參加本屆大賽。

參賽者的權利及義務

參賽者在符合參賽規定的條件下參加比賽,享有公平競爭的權利。
參賽者有獲得大賽參賽信息和基本支持幫助的權利。
參賽者有向大賽組委會諮詢和申訴的權利。
參賽者有認真遵守大賽章程及相關規則,積極配合大賽組織機構工作的義務。

大賽組委會的權利及義務

大賽組委會保留對參賽團隊作品的資格進行審查的權利,對於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團隊,一經查實,立刻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對已獲獎的團隊追回所獲得的一切榮譽及獎勵,並以適當形式公布於眾。
大賽組委會出於宣傳需要或協調參賽團隊獲取外界支持等目的時,擁有使用參賽團隊提供的作品題目和簡要介紹的權利。
大賽組委會保留根據實際情況更改獎項設定及大賽日程安排的權利。
大賽組委會有為參賽作品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具體通過以下兩種途徑進行:
1)非評審不得接觸參賽作品中的非公開內容;
2)評審在接觸參賽內容前必須事先同組委會簽署一份保密協定。
大賽組委會只通以上兩種途徑來承擔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不承擔因為參賽者自身疏忽而造成的泄密後果。
在合適的情況下,大賽組委會有向參賽團隊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與幫助,包括培訓、諮詢、資金、設備等方面支持的義務,同時有協助參賽者獲得外界支持和幫助的義務。

附錄

“崑山杯”第十二屆清華大學創業計畫大賽
商業計畫書參考結構
(一) 前言
(二) 公司整體規劃
1. 公司定位
2. 參賽團隊介紹
3. 創業策略
(三) 項目介紹
1. 產品(或服務)特性
2. 產品(或服務)對比
3. 智慧財產權
(四) 市場分析
1. 國際市場
2. 國內市場
3. 競爭分析
4. 初期市場
(五) 行銷策略
1. 品牌戰略
2. 目標客戶分析
3. 行銷方案
(六) 財務分析
1. 所有權結構
2. 主要財務指標
(七) 投資潛力及風險分析
(八)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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