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廣東、福建兩省靠近香港、澳門,海岸線長,又是著名僑鄉,資源比較豐富,具有加快改革步伐,加速發展經濟的許多特殊便利條件。國家對兩省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有利於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增加出口,儘快把經濟搞上去。大包乾體制是“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的一種特例。與同時期對其他地區實行的財政體制相比,它的包乾範圍更寬,給予兩省更大的主動權,兩省經過自身的努力,能夠比其他地區得到更多的好處。主要內容 在財政收入劃分方面,除中央直屬企業、事業單位的收入和關稅收入劃歸中央財政外,其餘收入均作為地方財政收入;在財政支出劃分方面,除中央直屬企業、事業單位的支出歸中央財政外,其餘的財政支出均作為地方財政支出。按照上述收支劃分範圍,計算確定上解數額或補助數額,分別實行定額上解或定額遞增上解的辦法和定額補助的辦法,一定五年不變。在執行中,地方財政收入增加或財政支出結餘,全部留歸地方使用。
實施階段 大包乾財政體制按時間可分為三個階段:①1980~1984年中國普遍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時,廣東省實行“劃分收支,定額上解,五年不變”的財政體制;福建省實行“劃分收支,定額補助,五年不變”的財政體制。②1985年起,中國普遍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體制時,對廣東、福建兩省繼續實行財政大包幹辦法。但根據“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的收支劃分範圍和第二步利改稅後的收入轉移情況,進行了相應調整,重新核定了上解和補助數額。③1988年起,在對“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製作適當改進時,對大包乾的財政體制也作了適當調整。廣東省實行“上解額遞增包乾”辦法,以1987年上解中央的數字為基數,每年按9%的比例遞增上交;福建省仍實行定額補助的辦法。
大包乾財政體制的實施,調動了廣東和福建兩省各級政府的積極性,兩省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都得到穩步增長,促進了兩省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