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五愛”

“四有”“五愛”

“四有”“五愛”的內容
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
五愛: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
“四有”“五愛”的由來
“四有”、“五愛”是在1986年9月28日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土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中首次提出的。《決議》指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整箇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決議》還指出:“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基本要求,是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要使‘五愛’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體現出來,在全國各民族之間,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之間,軍民之間,幹部民眾之間,家庭內部和鄰里之間,以至人民內部的一切相互關係上,建立和發展平等、團結、友愛、互助的社會主義新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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