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全稱為LimitsofAcceptableChange,中文可翻譯為“可接受的改變極限”。它是從遊憩環境容量概念中生長出來的一種理論,用於解決國家公園和保護區中的資源保護與利用問題。1990年代以後廣泛套用於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國家公園和保護區規劃和管理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英文全稱為LimitsofAcceptableChange,中文可翻譯為“可接受的改變極限”。它是從遊憩環境容量概念中生長出來的一種理論,用於解決國家公園和保護區中的資源保護與利用問題。1990年代以後廣泛套用於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國家公園和保護區規劃和管理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