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花錢請人來幫自己喝酒,是一款令人意外的嶄新網際網路業務。這可否成為國人喝酒文化登峰造極的一個寫照——自己不能喝或者不願喝,卻難以推卻同飲者的“盛情”,以至於不得不請人幫忙助興,或者自己想喝酒,卻苦於找不到酒量相當的酒友一醉方休,無論出於什麼需求,“代喝”業務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不良的勸酒風氣,它的推出還伴隨著諸多揮之不去的法律風險。弊端
出於健康考慮,酒多傷身是飲酒者都有的基本常識。“白酒3斤”“紅酒3箱起”“啤酒一直喝”——從代喝平台請來的不乏“海”量酒友。從代喝人角度考慮,和朋友一起喝酒或者自個開心喝酒的量,和被人花錢請去完成任務喝出來的量,每個人情況不同,但心情肯定不一樣,喝完之後清醒程度也可能不一樣。當喝酒不純粹為了取暖、抒懷,而是帶著任務、根據別人需要去喝,時間長了“後勁”或許會讓人吃不消。所以把代人喝酒當成一個謀生之道,搭進去的成本要掂量掂量;從同飲者角度考慮,同伴花錢請來一個“海”量的酒友,似乎無形中就少了“勸阻”代喝人少喝、不喝的義務,要么被帶動著一起喝多,要么一起看著此人喝多。於己於人都不利。平台責任建設尚不到位。尚不知代喝業務的市場接受程度,但從“這項服務從上月下旬開始陸續上線,目前已涵蓋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36個主要城市。該項服務與代駕App聯合運行,已擁有了1萬名以上的代喝人”來看,業務推出勢頭兇猛。但平台目前的“安全級別”卻和業務推廣速度成反比:用戶在填寫暱稱、地址、性別和酒量等信息後,就完成了資料註冊,隨即就能成為“代喝牛人”。這些代喝人員是否真的如自己所言,能喝下白酒3斤、紅酒3箱,平台並沒有對其進行審核。在整個程式的所有選項中,並沒有關於代喝的相關提醒或者協定。平台工作人員稱,“e代喝”只是一個交流溝通的渠道,如果發生意外,一切後果由用戶自己承擔,和平台無任何關係。網際網路平台應該在追求商業利益和維護公眾利益之間做到平衡,這要求平台對於可能產生的侵權行為必須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提醒義務。
如果平台無法做到據實核對代喝人的酒量(事實上很難做到),也就無法給用戶提供真實可信的服務。這給實際交易過程中的雙方安全都埋下了隱患:用戶不掌握代喝人的真實酒量、身體狀況、酒前(比如已喝酒)酒後活動軌跡(比如開車)等信息,一旦代喝人酒後(平台不明確用戶安全護送義務)發生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規定,用戶或將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