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國和日本、韓國以及我國台灣省相繼加入WTO後,香菇的貿易自由化,對我將直接發生有利作用。
首先是台灣,長期來將香菇作為特殊保護產業,不許進口,也不許經香港口岸轉口,連探親攜帶每人也不許超過1.5公斤,而台灣市場為獲得大陸廉價香菇而走私不斷,每年平均達2500噸。為加入WTO,台灣當局已於1998年秋作出決定:開放大陸香菇貿易。所以台灣一些大香菇農場主已決定放棄生產(或改種花卉或其它產業)。1998年秋即由主產地香菇業著名專家溫光成先生領隊,組織南投菇業巨子10餘人前來我國浙江省龍泉等主產地考察,商討兩岸合作事宜。
台灣香菇市場消費總量達5500噸,其中,鮮菇約1.5-2萬噸(每5公斤折500克乾菇),價格則高於閩、浙兩地兩倍以上。
其次是韓國,總產量雖不足奇,但質量高,商品量大,在國際市場上極富競爭力。其不少農場向我東北林區擴張。近年來以相當65%的高關稅阻滯中國香菇進入。加入WTO後,韓國政府不致因區區香菇業採用排他條款,關稅必然大大降低及至取消,具體細則要待雙方談判後確定。韓國香菇生產成本與台灣基本相似,因此也無法與我國香菇競爭,其市場不得不讓出,總消費量約0.25-0.3萬噸。
日本儘管多方面設法阻滯中國香菇進入,但只能減緩其菇業衰落,加入WTO後,除目前約達20%左右的各種進口稅費將作調整外,一些歧視性法規亦有可能變動,但仍須預防日本以過分苛刻的海關植物檢疫來制約我國香菇的進口。
除日、韓、台外,世界上還有數十個國家和地區在試種和生產香菇,但都形不成氣候。
為什麼中國香菇在眾多農產品中獨占鰲頭呢?主要原因是,香菇屬於一種微生物生產方式的密集型勞動,它和其它農業項目乃至食用菌項目截然不同的是,目前以日本、美國為主都未能解決機械化生產問題。即使木屑生產,在裝袋、滅菌、接種等階段大多可採用機械操作,但其收采、包裝、加工大多以手工為主。手工部分約占總勞動量的65%左右,而以勞動工資相比,日本月均為1820美元,韓國1056美元,台灣960美元,美國2731美元(香港東亞銀行資料),而我大陸菇區月均80-100美元,占有極大優勢。
其次,日、韓台經濟相對發達,香菇作為較艱苦的勞動,已逐漸被年輕一代勞動者所放棄。日本不少菇場就因缺少繼承人和勞動者而關閉或轉產,日本各級政府千方百計以經費補助方法,都無法扭轉局面。同時,經濟發展快,對森林資源管理日益強化,採購原材料也更困難。如台灣對闊葉林禁伐措施十分嚴格。段木香菇1985年產量為2400噸,近年已基本消失,此次大地震之中心在台中、南投埔里鎮,此地正是台灣香菇之中心,損失慘重。
第三,香菇生產在我國,尤其是浙江麗水、閩東北等已有數百年歷史,在歷史與文化上占有無可爭議的優勢。這種優勢所轉化的生產力,具有最堅實的基礎,只要調理好與森林及財政稅收的關係,改善品質,適應國際香菇市場瞬息萬變的需求。當沒有更優勢的產業可以取代香菇時,這個產業將在很長的時間內,造福於廣大菇農。
上述我國香菇業的優勢與所發生的作用,也正是WTO所依託的理論基礎:以相對優勢論作為基礎的國際分工;然後以全球自由貿易作為條件,充分發揮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生產優勢,造福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