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atle

The Beatle

The BeatleThe Beatle “甲殼蟲”樂隊(或譯為“披頭士”,有時也譯為“披頭四”)是世界音樂史上的一個奇蹟,從來沒有一個樂隊贏得過如此熱烈持久來自世界各地的熱潮,從來沒有一個樂隊在搖滾樂乃至西方社會打下如此深刻的烙印,以至創造了一個時代。
1960年,他們在德國漢堡的演出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名字也改回了曾經一度使用的Beatles.他們回到英國後,利物浦的一個唱片商的兒子布萊恩.愛潑斯坦(Brian Ep stein)認定他們前途無量,自願成為了他們的經紀人。在以後的歲月里,愛潑斯坦積極的策劃,推動了“甲殼蟲”的事業,起了重大的作用,被稱為“甲殼蟲”樂隊的第五個成員。 1962年,“甲殼蟲”的第一張單曲唱片《請愛我》(Love me do)發行後引起了巨大的反響,成為上榜歌曲;緊接著《請使我高興》(Please,please me)成了他們的第一首冠軍歌曲。1963年,他們在英倫三島都受到了狂熱的歡迎,《我想握住你的手》 (I want to hold your hand)等歌曲常年上榜。

發展歷程

The BeatleThe Beatles的確是一支頗具傳奇性的樂隊,這支成立於1959年的利物浦樂隊可謂家喻戶晚,樂隊由四人組成,開創了許多新的音樂風格,啟發了不少新的思維和概念,豐富了流行音樂的形式與內涵。到1969年,The Beatles因為內部產生分歧而宣布解散,共創作發行了數十首佳作和20多張經典唱片,這些作品大致可分為四個代表時期:一是初期,以專輯《Meet The Beatles》為代表;二是1965年的《Rubber Soul》代表他們嚴肅的實驗期;三是代表神秘及迷幻期的《Sgt Pee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四是由《The White Album》(1968年)所揭示的百家齊放的成熟期以及後來的一張《白色專輯》和《The Beatles Anthology》。
六十年代的流行音樂與當時的社會一樣,一切都剛剛開始.The Beatles的出現,帶給青年人全新的音樂,到處都充滿著活力,他們的音樂急速變化,迅速成長,在短短几年中征服了整個世界,人們稱讚他們為“樂神”、為他們瘋狂,哪有幾個現代流行音樂人不曾受過 The Beatles的浸潤?如果說美國的年輕人用搖滾樂去擺脫那種彷惶、迷惘以及空虛感,那么英國的年輕人則是用搖滾樂去衝破維多利亞時代所遺留至今的種種陳舊道德規範和傳統的價值觀念。他們最大的共同點是:在物質高度充足的享受中不甘泯滅自己的進取精神,在激烈的搖滾風暴中以反叛的形象來表達他們對傳統理性的否定和想建立一個更加充滿自由和人性的未來,The Beatles的出現是第一次以搖滾樂的名義成為這個時代最有象徵意義的精神偶像,當時的樂壇也受到了巨大的衝擊,The Beatles那一大批主題深刻、內容廣泛的音樂能在精神上體現出搖滾樂的真正實質,在世界搖滾史上,他們及其靈魂人物 JOHN LENNON被公認為是真正的搖滾樂“教父”。
The Beatle那種“把明天遙遠地拋在腦後.願你多歡樂”的無憂無慮的情調,一掃當時充斥在英國舞台上的陳腐、傷感、古板和陳舊的氣氛,從而幾乎使英國年輕的一代狂熱不已,The Beatles的崛起意味著美國流行音樂在英國的統治地位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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