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標準

RoHS標準

RoHS是《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縮寫。1 世界各國採用RoHS標準都是根據IEC62321標準 歐洲新RoHS為CE/RoHS認證 指令為2011/65/EU。 歐洲CE-RoHS為強制執行,為CE其它的一部份。 中國RoHS為自願性認證。 美國RoHS為自願性認證,CPSC強制執行。 日本RoHS為自願性檢測。

有害物質

RoHS證書 RoHS證書

RoHS一共列出六種有害物質,包括:鉛Pb,鎘Cd,汞Hg, 六價鉻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聯苯PBB。

標準認證

推出原因

首次注意到電氣、電子設備中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是2000年荷蘭在一批市場銷售的遊戲機的電纜中發現鎘。事實上,電氣電子產品在生產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錫、包裝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鉛等有害重金屬。

認證作用

在於預防電子電氣設備中的元器件、材料含有環境管理物質中禁止使用物質、計畫廢除物質以及削減物質(有害物質)的混入和使用。保護地球環境以及減輕對生態系統日益惡化的影響,保護人類健康,維護人類社會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實施時間

歐盟在2006年7月1日實施RoHS,屆時使用或含有重金屬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聯苯PBB等阻燃劑的電氣電子產品將不允許進入歐盟市場。

涉及產品

RoHS針對所有生產過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種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產品,主要包括:

1、大型家用電器:冰櫃、洗衣機、微波爐、空調、白家電,如電冰櫃,洗衣機,微波爐,空調, 吸塵器,熱水器等

2、小型家用電器:吸塵器、電熨斗、電吹風、烤箱、鐘錶等、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 ,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

3、IT及通訊儀器:計算機、傳真機、電話機、手機等、電動工具; 電動電子玩具; 醫療電氣設備。

4、民用裝置:收音機、電視機、錄象機、樂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螢光燈等,照明控制裝置

6、電動工具:電鑽、車床、焊接、噴霧器等

7、資訊科技及電訊設備(雖然在一些國家基礎設施設備是豁免)4。消費性設備。5。照明設備,包括燈泡。

6、電子和電氣工具。7 玩具,休閒和運動設備。

8、醫療器械(目前豁免)

9、監測和控制儀器(目前豁免)

10、自動售貨機。

11、半導體器件。

測試方法

將相關產品送往專業實驗室進行檢測,要將產品拆分為單一材質既均一材質後進行測試,其中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種有害物質是否符合RoHS指令要求,若符合就可獲得RoHS合格報告和證書,若不符合,就得另找符合要求的產品進行替代。

RoHS檢測項目和標準

測試物質 檢驗測試方法 相關指令法規
RoHS 四項測試 RoHS單項檢測 鎘(Cd) EPA3052:1996、EN1122:2000、IEC62321、SJ/T11365、(BS)EN 13346:2000、ISO 11885-2007 76/769/EEC(+91/338/EEC),91/157/EEC(+93/86/EEC),94/62/EEC(包裝指令),2002/95/EC(RoHS指令),荷蘭鎘法令,丹麥禁鎘令等
RoHS單項檢測 鉛(Pb) EPA3052:1996、EPA3050B:1996、IEC62321、SJ/T11365、AOAC 974.02、(BS)EN 13346:2000、ISO 11885-2007、CPSC CH E1001-08、2/3/2005 CPSIA, CPSC,CHPA, 76/769/EEC(+89/677/EEC),91/157/EEC(+93/86/EEC),94/157/EEC,2002/95/EC,丹麥禁鉛令,巴賽爾公約等
RoHS單項檢測 汞(Hg) EPA3052:1996, IEC62321,SJ/T11365 76/769/EEC(+89/677/EEC),91/157/EEC,(+93/86/EEC,98/101/EEC),94/62/EEC(包裝指令),2002/95/EEC(RoHS 指令),巴賽爾公約等
RoHS單項檢測 六價鉻(Cr6+) EPA3060A:1996 & EPA7196:1996, ISO3613,IEC62321,SJ/T11365 94/62/EEC,2002/95/EC,巴賽爾公約等
ROHS六項測試 RoHS檢測 PBB多溴聯苯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 IEC62321,ST/T11365 76/769/EEC(+83/246/EEC),2002/95/EC(RoHS 指令),巴賽爾公約等
RoHS檢測 PPBDE多溴聯苯醚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IEC62321、ST/T11365 76/769/EEC(+83/246/EEC),2002/95/EC(RoHS 指令),巴賽爾公約等
PAHs多環芳烴(16PAK)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ZEK 01-08 76/769/EEC,2005/69/EC,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德國GS認證要求ZEK01-08,德國食品法等
鄰苯二甲酸酯 EPA3540:1996、GB/T 20388-2006、US EPA 8061-1996、ASTM D 3421:1975、EN14372-2004、CPSC-CH-C1001-09 76/69/EEC;2005/84/EC;CPSIA,CP65、REACH SVHC等
REACH-SVHC測試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EPA3052:1996、EPA3050B:1996、EPA3060A:1996 & EPA7196:1996 REACH

樣品準備

製造商在送檢產品之前,最好提前將送檢產品自行詳細拆分、包裝,並分別在每個包裝上標明產品名稱與編號,原則上每個零部件檢測所需的重量為:固體10-20克,液體10-20毫升。

不做危害

產品不做RoHS測試,將給生產商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屆時您的產品無人問津,痛失市場,假如您的產品僥倖進入對方市場,一經查出,將遭遇高額罰款甚至刑拘。

認證機構

中國的國際機構 UL保險商實驗室 CSA認證機構 TUV萊茵機構 TUV南德意志集團 NPS認證中心 SGS認證機構 BV認證機構 PSE認證機構 CQC認證機構

標準執行

進展情況

一些大公司已經注意到RoHS並開始採取應對措施,如SONY公司的數位照相機已經在包裝盒上聲明:本產品採用無鉛焊接;採用無鉛油墨印刷。

中國信息產業部2004年也出台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內容與RoHS類似,並於十月份成立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工作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體系;開展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有關的標準研究和制修訂工作,特別是加快制定產業急需的材料、工藝、名詞術語、測試方法和試驗方法等基礎標準。

執行誤區

A:目前有些工廠在導入RoHS製程中常常會走入誤區,如下幾點較為常見:

1、RoHS中銅合金、鋼合金、鋁合金都有豁免,但時至今天還有客戶投訴銅合金內鉛超標(一萬多PPM)。

2、第一點可能稍有點RoHS常識的都會知道,但有時也因此走入誤區。如:作為電線導體的銅線或電子元件的引腳這些都是純銅,不屬豁免範疇。同理:純鐵、純鋁亦不屬此範疇。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只要是銅、鋁、鐵都屬豁免範圍內。

B:銅鋼鋁合金並沒有豁免,只是限值放寬了.比如銅合金,鉛的含量為40000PPM,但是其它元素還是按ROHS要求.

XRF本來就不是認可的方法,當然不準確.ICP還沒有你所說的那樣離譜的數據,主要是干擾所致.

A:豁免並不是說什麼都不要求了.目前針對銅、鋁、鋼合金只要依標準型號基本上都要可滿足RoHS要求。

曾有用過PE、瓦里安的用戶檢測幾年了還不知道有基體匹配法。

C:基體匹配法做起來是比較麻煩的,你可以打電話到各個檢測機構,問他們有沒有在做合金樣時有做基體。一般的實驗室都沒有時間和精力來做這些的。

確定產品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據是歐盟委員會先後頒布的(2002/95/EC)指令和2005/618/EC決議

2005/618/EC決議在電子電器設備中對六種有害物質的限值有具體規定,其中鉛(Pb)、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的最大允許含量為0.1%(1000ppm),鎘(cd)為0.01%(100ppm),該限值是制定產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法定依據。

歐盟要求

2008年3月19及20日,歐盟於《官方公報》刊登多項修訂指令,包括電池、耗能產品、廢棄汽車、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WEEE)以及限制有害物質(RoHS)指令。有關修訂賦予歐委會多項執行權力,出口電氣及電子設備到歐盟的生產商尤須留意,因為可以從中看出歐盟今後可能採取的措施。

對有關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的第2002/96/EC號指令(WEEE指令)作出修訂的第2008/34/EC號指令,準許歐委會修訂WEEE指令的附屬檔案,以納入有關處理技術的規定。歐委會可因科技進展修改WEEE指令,將家居照明設備、燈絲燈泡及光電產品(如太陽能板)納入WEEE指令涵蓋的產品清單。第2008/34/EC號指令規定,歐委會修訂附屬檔案前,必須諮詢業界意見。

ROHS指令在2008年有調整。3月份歐洲法院發布公告,廢除原先歐委會將十溴聯苯醚(Deca-BDE)列入RoHS指令豁免項目中的指令,宣布從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電子電氣產品中使用該阻燃劑。 十溴聯苯醚是一種高純度的高效阻燃劑,它含溴量高,熱穩定性極佳,最為通用於高分子塑膠的阻燃,比如用於尼龍、聚丙烯、不飽聚酯樹脂和環氧樹脂等各種熱塑性、彈性和熱固性聚合物材料中。此外,它還適用於粘合劑和背膠塗層中處理各類紡織品和家具。但研究表明,十溴聯苯醚可以沉積在生物體的脂肪組織內,並通過母嬰對下一代的神經系統、免疫系統造成傷害,甚至可能致癌。因此,其套用已逐步引起全球的關注。此前,挪威已先於歐盟發布法規,於2008年4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十溴聯苯醚。美國也通過法案禁止在床墊或家具軟墊等紡織品和電視機或電腦等電子產品塑膠外罩中使用重量超過0.1%的十溴聯苯醚。

各國紛紛出台十溴聯苯醚禁限令,禁用該物質大勢難擋,致力於開發更安全的阻燃劑替代品迫在眉捷。歐盟此番明令禁止原豁免清單中、且在我國使用最多、產量最大的該含溴阻燃劑,牽涉面廣,將衝擊銷往歐盟的RoHS指令所管控的電子設備、電纜等三十多類電子電氣產品。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要及時跟蹤進口國標準和指令的更新,了解自身產品的情況,特別是要對上游原材料的質量進行嚴格的把關,對於已檢測出含有十溴聯苯醚的產品應儘快尋找使用其他阻燃劑的替代品,防止因十溴聯苯醚超標而造成產品退貨。

歐洲議會及理事會的第2008/35/EC號指令修訂有關電器與電子設備所含

RoHS標準 RoHS標準

有毒物質限制的第2002/95/EC指令,令歐委會有權對附屬檔案做出若干必要修訂,以配合科技發展。

此外,歐委會剛完成有關RoHS指令的業界諮詢,內容關於修訂指令附屬檔案所載的豁免有毒物質。根據RoHS指令的第5(1)(c)條,委會必須至少每隔4年對附屬檔案所列的每項豁免物質進行檢討,假若有關受限制物質可以不用或有其它替代物,歐委會可考慮將之從現行的豁免物質中剔除。由於RoHS指令於2006年7月1日生效,歐委會將於2010年或以前對附屬檔案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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