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最早的軟體開發方法是由D.Parnas在1972年提出的。由於當時軟體在可維護性和可靠性方面存在著嚴重問題,因此Parnas提出的方法是針對這兩個問題的。首先,Parnas提出了信息隱蔽原則:在概要設計時列出將來可能發生變化的因素,並在模組劃分時將這些因素放到個別模組的內部。這樣,在將來由於這些因素變化而需修改軟體時,只需修改這些個別的模組,其它模組不受影響。信息隱蔽技術不僅提高了軟體的可維護性,而且也避免了錯誤的蔓延,改善了軟體的可靠性。現在信息隱蔽原則已成為軟體工程學中的一條重要原則。
Parnas提出的第二條原則是在軟體設計時應對可能發生的種種意外故障採取措施。軟體是很脆弱的,很可能因為一個微小的錯誤而引發嚴重的事故,所以必須加強防範。如在分配使用設備前,應該取設備狀態字,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此外,模組之間也要加強檢查,防止錯誤蔓延。
Parnas對軟體開發提出了深刻的見解。遺憾的是,他沒有給出明確的工作流程。所以這一方法不能獨立使用,只能作為其它方法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