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度的基本定義為每一千克的水內的溶解物質的克數。1902年ICES提出的定義為:“每一千克的水內,將溴和碘化物計算為氯化物,將碳酸鹽計算為氧化物,將所有有機化合物計算為完全氧化的狀態,溶解物質的克數。”由於鹽度和氯度相關,加上氯度很易測得,因此有了一條經驗公式:S = 0.03 + 1.805Cl。其中氯度的定義為“令海水樣本中所有鹵素沈澱的所需銀的質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其他國際團體設立的專家小組JPOTS,在1966年提出此式應是S = 1.80655 Cl,同時又推薦海洋學家提出使用海水的導電性來定義鹽度。1978年JPOTS提出 實用鹽度(Practical Salinity Scale)為現時最廣泛採用的專業定義:
S = 0.0080 - 0.1692 Rt + 25.3851 Rt + 14.0941 Rt - 7.0261 Rt + 2.7081 Rt + ΔS ΔS = [(t - 15) / (1 + 0.0162(t - 15))] + 0.005 - 0.0056 Rt - 0.0066 Rt - 0.0375 Rt + 0.636 Rt - 0.0144 Rt
t是攝氏度
C (S, t, 0)表示海水在t度和標準大氣壓力下的導電性
C (KCl, t, 0)表示32.4356克的KCl溶於1千克的水的溶液,在t度和標準大氣壓力下的導電性
此公式的準確度為±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