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英文名稱: nitrogen monoxide
中文名稱2: 氧化氮
英文名稱2: nitric oxide
技術說明書編碼: 92
CAS No.: 10102-43-9
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一氧化氮 10102-43-9
危險性概況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本品不穩定,在空氣中很快轉變為二氧化氮產生刺激作用。氮氧化物主要損害呼吸道。吸入初期僅有輕微的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狀,如咽部不適、乾咳等。常經數小時至十幾小時或更長時間潛伏期後發生遲發性肺水腫、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徵,出現胸悶、呼吸窘迫、咳嗽、咯泡沫痰、紫紺等。可並發氣胸及縱隔氣腫。肺水腫消退後兩周左右可出現遲發性阻塞性細支氣管炎。一氧化氮濃度高可致高鐵血紅蛋白血症。慢性影響:主要表現為神經衰弱綜合徵及慢性呼吸道炎症。個別病例出現肺纖維化。可引起牙齒酸蝕症。
環境危害: 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土壤和大氣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 本品助燃,有毒,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眼睛接觸: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具有強氧化性。與易燃物、有機物接觸易著火燃燒。遇到氫氣爆炸性化合。接觸空氣會散發出棕色有氧化性的煙霧。一氧化氮較不活潑,但在空氣中易被氧化成二氧化氮,而後者有強烈毒性。
有害燃燒產物: 氧化氮。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氣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立即隔離150m,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操作處置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透氣型防毒服,戴防化學品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遠離易燃、可燃物。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鹵素接觸。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屬檔案破損。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應與易(可)燃物、鹵素、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接觸/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5[NO2]
前蘇聯MAC(mg/m3): 5
TLVTN: ACGIH 25ppm,31mg/m3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鹽酸萘乙二胺比色法
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透氣型防毒服。
手防護: 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無色氣體。
pH:
熔點(℃): -163.6
沸點(℃): -151
相對密度(水=1): 1.27(-151℃)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意義
臨界溫度(℃): -93
臨界壓力(MPa): 6.48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無意義
爆炸上限%(V/V): 無意義
爆炸下限%(V/V): 無意義
溶解性: 微溶於水。
主要用途: 制硝酸、人造絲漂白劑、丙烯及二甲醚的安定劑。
其它理化性質:
穩定和反應
穩定性:
禁配物: 易燃或可燃物、鋁、鹵素、空氣、氧。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無資料
LC50:1068mg/m3,4小時(大鼠吸入)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土壤、大氣和飲用水的污染。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23009
UN編號: 1660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Z01
包裝方法: 無資料。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須報鐵路局進行試運,試運期為兩年。試運結束後,寫出試運報告,報鐵道部正式公布運輸條件。採用剛瓶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鋼瓶一般平放,並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並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滾動。嚴禁與易燃物或可燃物、鹵素、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2.3 類有毒氣體;劇毒物品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A 57-93)中,該物質的液化或壓縮品被劃為第一類 A級無機劇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