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碩士
創新城市規劃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城市規劃人才培養質量,特設定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二、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Urban Planning”,簡稱MUP。三、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具有“以人為本、服務社會、科學發展”的專業價值觀,掌握城市規劃與設計的理論、方法和技術,熟悉相關學科的理論和知識,能夠勝任城市規劃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領域實務工作的高層次、套用型城市規劃專門人才。四、城市規劃碩士的課程設定要充分反映城市規劃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方法要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五、城市規劃碩士的培養過程須突出城市規劃實踐導向,加強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時間不少於半年。六、城市規劃碩士專任教師須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城市規劃實踐領域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構建“雙師型”的師資結構。七、學位論文須與城市規劃實踐緊密結合,體現學生運用城市規劃及相關學科的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城市規劃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類型可以是理論研究、調研報告、案例分析、畢業設計等。學位論文答辯形式可多種多樣,答辯成員中須有城市規劃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八、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城市規劃專業實習並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基本介紹
一、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性質與特點
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是為適應我國快速城市化進程對於城市規劃專業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而設定的。
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的目的是培養具有紮實理論基礎,適應城市規划行業和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套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學位與工學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在培養目標上有明顯差異。工學學位按學科設立,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培養學術研究人才;而專業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套用,培養在專業和專門技術上受到正規的、高水平訓練的高層次人才。
因此,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特點在於突出城市規劃實踐導向,課程設定充分反映城市規劃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加強實踐教學,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在教學方法上,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
二、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目標
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具有“以人為本、服務社會、科學發展”的專業價值觀,系統掌握城市規劃與設計的理論、方法和技術,熟悉相關學科的理論和知識,能夠勝任城市規劃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領域實務工作的高層次、套用型城市規劃專門人才。
三、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方式
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採用全日制學習方式(學制一般為2.5年),採用課程學習、專業實習和學位論文並重的培養方式。
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採用導師組集體培養和導師負責相結合的指導方式,導師組中會吸收城市規劃實務部門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參加。
四、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特色
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特色主要體現在這樣兩個方面:
1、在培養目標上,培養城市規劃領域中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套用型專門人才。
2、在培養方式上,專業學位課程設定以實際套用為導向,以職業需求為目標,以綜合素養和套用知識與能力的提高為核心。教學內容強調理論性與套用性課程的有機結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實踐研究;教學過程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注重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實踐問題的意識和能力。在整個培養過程中,要求有為期至少半年的實踐環節。
五、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的過程
學位培養計畫包括三個主要環節:
1、專業課程學習1-1.5年,各課程重視和加強與城市規劃實踐的關聯性,培養學生的城市規劃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的實務能力;
2、專業實習0.5-1年,確保每位學生都能夠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進行至少為期六個月的專業實習,並由相關單位出具專業實習證明;
3、學位論文工作0.5-1年,學位論文應當面向城市規劃實踐中的案例研究,或與較為重要規劃設計項目相結合,著重體現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分析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學位論文由兩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評閱,其中必須有一位來自校外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學位論文的答辯委員會由至少三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位來自校外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六、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招生
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需參加碩士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擇優錄取。考試科目為:
1、“政治理論”,全國統考。
2、“英語一”,全國統考。
3、“城市規劃基礎”,由招生院校組織命題和考試。考試內容包括:城市規劃原理、中外城市建設史、區域發展與規劃、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等。以簡答題、論述題為主要題型,考卷滿分為150分。
4、“城市規劃設計”或“城市規劃相關知識”,由招生院校在兩個科目中選擇一個科目組織命題和考試,其中未被選擇為初試的科目則作為複試階段的考試內容。
(1) “城市規劃設計”考試內容:以快題設計形式完成城市局部地區(用地範圍一般為20-30公頃)的詳細規劃或城市設計。考試時間為三小時,考卷滿分為150分。
(2)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考試內容,根據招生院校的專業特色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要求,在以下三種類型中選擇一種類型組織考試,考試科目名稱與具體內容由各招生院校制定招生簡章時確定,但應符合以下類型劃分中的相關科目要求:
類型一:以建築學和城市設計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類型二:以城市道路與交通規劃和城市工程系統規劃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類型三:以城市經濟學、城市社會學、城市地理學、城市環境生態學等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七、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就業與未來職業發展方向
城市規劃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城市規劃碩士研究生的主要用人單位是城市規劃設計機構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我國正進入城市化發展的快速時期,城市化進程規模巨大,城市規劃專業人才數量尚難以滿足需求。目前,我國城市規劃從業人員約為10萬人,但其中通過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數約為11700人,僅占規劃從業人員總數的12%。在西部地區和中小城市,城市規劃專業人員短缺問題更為嚴峻。
就城市規劃教育而言,今後本科學歷將以套用型人才培養為主,博士學位以研究型人才培養為主,碩士生則分為套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兩種培養模式。在今後的一段時期內,城市規劃碩士研究生教育將大力發展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加大高層次套用型專門人才的培養力度,並正在積極推進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與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