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部分
1958年,查爾斯·H·凱普納(CharlesH.Kepner)和班傑明·特雷高(BenjaminB.Tregoe)成立了凱普納——特雷高公司。該公司是一間位於普林斯頓的國際管理諮詢公司,主要致力於企業提供解決問題和決策制定方面的培訓。在出版於1965年的《理性經理人》一書中,凱普納和特雷高提出了制定有效決策的三個主要組成部分:對所要完成的任務目標的認識程度;
對備選方案進行評估的質量;
對採用其他方法可能導致的後果的了解程度。
主要因素
他們使用了這一分析對決策分析方法論的主要因素進行了定義:制定決策聲明;決策目標的確認,即:哪些是“必要目標”(必須被完成的目標),哪些是“理想目標”(最好能夠完成,但不是最主要的目標);備選方案的確認;對各種決策後果進行評估。由此,可將凱普納—特雷高的方法簡潔地歸納如下:
制定決策聲明,明確決策制定的水平(他們認為,這一方法對一個集團企業來說最為有效)
制定決策目標並明確“必要目標”和“理想目標”。然後根據彼此之間的關係衡量“理想目標”的重要性(如:由1—10進行打分);
制定其他備選方案並進行評估。如果備選不能滿足“必要條件”則將其刪除。否則,剩下的備選方案可根據“理想條件”進行篩選。
根據各個標準進行評分的總和為每種備選方案的最終得分。得分高的方案將被確定為嘗試性選擇;
考慮嘗試性選擇實施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如果風險過高,則放棄此項嘗試性選擇,轉而考慮下一個得分最高的備選方案。
邏輯步驟
KT法主要強調的是問題診斷必須符合條理化的邏輯步驟,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確認問題,即確認有無問題及問題在哪裡。在公共決策中,問題的含義是“實際狀態與期望狀態間存在的需要縮小或消滅的差距”,為此必須知道實際狀態、期望狀態和差距三方面;
第二步,問題診斷,即界定問題,通過準確查明差距的真相程式及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以便把問題的範圍與界限弄清楚;
第三步,原因分析。KT法強調:
①要從變化與差距中尋找原因;
②要對推斷原因作出必要的驗證;
③對於構成因果鏈關係的情況要從表面原因入手找到終極原因為止。
分析步驟
1. 準備一份含有行動方案和行動結果的決策聲明;2. 確認戰略需求(必需)、行動目標(期望)及限制條件(局限);
3. 對各項目標配以權重,逐一排序;
4. 產生選擇方案;
5. 在客觀基礎上,對各選擇方案進行打分;
6. 計算各選擇方案的加權分值,找出分值最高的前兩項或前三項;
7. 識別這些高分值方案的負面影響,並對這些影響發生的可能性(高、中、低)及嚴重性(高、中、低)進行評估;
8. 根據上述評估結果,從這幾項高分選擇方案中做出最終唯一選擇。
運用意義
凱普納—特雷高方法已經被翻譯成17種語言,並被全世界許多國家成千上萬企業員工和經理人們所使用。凱普納—特雷高公司還宣稱,它們是第一家提出“訓練培訓者”概念的公司。這一概念的思想便是要將凱普納—特雷高方法廣泛介紹到客戶中去。
KT法幫助提供沒有偏見的決策分析。作為一項結構化的決策方法,它對決策相關各要素一一進行識辨和排序。作為一項管理工具,KT決策法的價值在於:它能夠有效限制誤導決策的各項故意的或無意的偏見。這一決策方法可以廣泛套用於各個領域,如市場、選址等等。
KT決策法的使用者可以根據清晰明確的目標對各選擇方案進行注意評估,從而最佳化最終決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