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Calvin

John Calvin(加爾文),公元1509出生於法國,被譽為歐洲改教時期的第二位偉大人物,地位僅次於德國的馬丁路德。

二十七加爾文 (John Calvin公元1509-1564年)(著名改教家和神學家)

所著的基督教要義是改教運動時期的經典作品。加爾文是法國人,卻在日內瓦建立了一個有影響力的教會行政機構。他的成就在基督教歷史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加爾文生於一五零九年,他的父親是一位有名望的法律顧問。在當時社會結交了不少有地位的人。靠著父親的影響力,加爾文竟能以十二歲的年齡接受了教會的職位;並帶薪進入巴黎大學,那時他只有十四歲。大學裡的訓練,如拉丁文,哲學及辯證學等課程都為加爾文以後的成就立下了基礎。十九歲時,在父親的安排下,加爾文修讀了法律課程。其實他所喜愛的是人文主義的文學。父親逝世後,擁有法學學位的加爾文,便到法蘭西學院專學希臘文,希伯來文。一五三二年,加爾文出版他第一本著作,不過當時的他只是一個研究人文主義的學者,對宗教興趣不大。一五三二年至一五三四年這段期間,加爾文的生命很大的改變,他明白神的旨意必須順服,自此基督教的信仰才成為加爾文生命中首要的位置。

當改教運動的興起,法國受到影響,加爾文的思想也逐漸轉向改教運動的行列。一五三三年加爾文的好朋友高波因發表教會改革言論而被迫逃離巴黎;加爾文也受牽連須離開,就回到家鄉,放棄一切從教會所得的經濟支持。

一五三六年,加爾文來到日內瓦。在那裡與法惹勒合作,希望作一番偉大的改教事業,不幸他們受到挫折,被驅逐出境離開日內瓦。加爾文逃至施塔斯堡,在那裡共住了三年,成為一間法國難民教會的牧師,受到眾人的尊敬,也得到很好的教牧事奉經驗。此外他還努力寫作,補充了《基督教要義》的內容,並完成了他的第一部聖經注釋――羅馬書注釋。他還寫了一本被稱為抗議宗最好的辯明之作品。他的婚姻生活很美滿,他的太太是他最好的伴侶,可惜在一五四九年便去世了。

一五三六年出版的《基督教要義》,是加爾文經過廿五年才完成的偉大傑作。在改教時期,內容分為:聖父、聖子、聖靈和教會等四部分,主要思想是從馬丁路德和布澤爾思想出來,經過加爾文系統化,使成條理清晰,內容豐富的神學巨著。這部作品可算是最能講解基督教與基督徒生活的神學著作。這書的序言是以書信形式寫給法王的。

日內瓦經歷了一場政治革命,親加爾文的一派取得了政權。在他們的極力邀請下,一五四一年九月,加爾文重踏日內瓦的土地。這一次他帶著成功而來,便開展了偉大的工作。

其實加爾文只是日內瓦一個教會的牧師。但在他的引導下,日內瓦全城都變為一個完全基督化的城市。人民的生活在教會法庭的監督下顯得有規律。在加爾文的影響下,城市內的污穢地方得以清除。他又注意貧苦的人民,為他們謀取福利。

這些成功的改革,吸引了不少外國人來到日內瓦生活。成功的背後,往往帶來反對的呼聲。加爾文嚴厲的治理方法,顯然受到反對者的批評。他們用盡各種手段想迫使加爾文失敗,但卻不能令加爾文的工作停止。一位名叫白勒色的巴黎修道士,曾向加爾文的預定論攻擊,這對加爾文的權威有很大的挑戰,可以影響他在日內瓦的地位,經過一番努力,白勒色被逐出境,加爾文勝利了。此外,還有很多政治上的力量也希望加爾文喪失地位,但最後的勝利仍是屬於加爾文。

一五五九年,他創辦了日內瓦學院(即後來的日內瓦大學),這學院訓練出來的傳道人都分布於歐洲一些國家,其影響力遍及歐洲各國。他的思想――加爾文主義;在改教運動中面對任何的反對力量時,它都能繼續對抗和堅持。他在日內瓦所創的教會行政模式,親手所創立的學院,以及他的聖經注釋及書信等作品,都是基督教會歷史的寶貴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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