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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的常用相關縮略詞條
JCT : Junction
中文全稱:n. 聯接, 會合處, 交叉點
詞條簡介:無
JCT : Jerusalem College of Technology 高校科技。耶路撒冷
JCT: Foshan Jinchangtai machinery 佛山金 昶,泰化工機械
JCT : Journal of Combinatorial Theory 組合理論》
JCT : Journal of Curriculum Theorizing 課程理論》
JCT : Job Characteristics Theory 工作特性的理論
JCT : Journal of Coatings Technology 塗層技術雜誌
JCT : Joint Contracts Tribunal (UK build contracts governing body) 英國法庭聯合契約管理機構建立契約
JCT : Johnson City Transit 詹森城市交通
JCT : John Christner Trucking 約翰Christner卡車
JCT : Joint Committee of Taxation 聯合委員會的稅收
JCT : Joint Contracts Tribunal 合資契約規定
JCT : Jaded Contracts Tendency 厭倦的契約的傾向
JCT : Jefferson Calvert Tung (J.C.T) 人名縮寫,中國籍藝術家
JCT : Journal Control Table 期刊控制表
JCT : Junction, Texas USA 美國德克薩斯州的交界處
JCT : JES Control Table 好的控制表
JCT : June Common Tests 六月的普通的測試
JCT : Junction, Texas, Seismograph station code 結,德州、地震儀站的代碼
JCT : Jordan Cosmological Theory 喬丹宇宙學的理論
JCT契約文本
一、何為JCT契約文本
JCT(JointContractsTribunal,中譯:聯合契約委員會)於1931年在英國成立(其前身是英國皇家建築師協會〈RIBA〉),並於1998年成為一家在英國註冊的有限公司。該公司共有八個成員機構,每成員機構推薦一名人員構成公司董事會。至今為止,JCT已經制訂了多種為全世界建築業普遍使用的標準契約文本、業界指引及其他標準文本。
JCT章程對“標準契約文本”的定義為,“所有相互一致的契約文本組合,這些文本共同被使用,作為運作某一特定項目所必須的檔案。”這些契約文本包括:顧問契約;發包人與主承包人之間的主契約;主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的分包契約;分包人與次分包人之間的次分包契約的標準格式;發包人與專業設計師之間的設計契約;標書格式,用於發包人進行主承包人招標、主承包人進行分包人招標、以及分包人進行次分包人招標;貨物供應契約格式;保證金和抵押契約格式。JCT的工作是製作這些標準格式的組合,用於各種類型的工程承接。
二、JCT契約的特點及其與中國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的異同
JCT契約以JCT98(傳統格式)為例,其最重要的特點莫過於建築師這一角色的兩重性。
一方面,建築師由發包方委任並付薪。在某種目的情形下,建築師完全代表發包方的利益而作為一個代理人來行為,例如決定發布一個指示來修改工程。作為發包方的代理人,適用民法上關於代理人的法律規定,即其行為的法律後果由發包人承擔。另一方面,在其他情況下,建築師負有依契約以獨立的職業理念來作出決定或提出觀點的職責,而不偏袒發包方或承包方。對於建築師所作出的決定,承包方可以要求建築師提供作出此項決定的相關信息,如對此不滿意,承包方在遵從這一決定之時可依契約提起爭議解決程式,即交由仲裁人裁決,或通過法院訴訟解決。但在原材料的質量或工藝標準等方面,建築師可以依據契約條款作出最終證書,如果在最終證書作出後的28天內承包方和發包方未提起爭議程式,則最終證書的決定應當被遵守。
根據JCT契約的這些特點,建築師所肩負的多種職責與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的情形大不相同。也就是說建築師既是發包方的代理人,同時又有自己獨立的職業標準和理念,兩種身份似乎很難協調。這種協調皆是由於JCT契約的設計,契約一旦被接受,對任何一方都具有約束力。
JCT契約文本與我國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示範本)》在工程延期方面的規定相比較,可以發現:對於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的,JCT契約規定了建築師的相應職責;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JCT契約未作具體規定。而這些條款在建設部的示範文本中均有比較明確的約定;在工程師未按契約約定提供所需指令、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以及不可抗力等方面,JCT契約亦皆有相應規定。
我國契約法第278條關於隱蔽工程、第283條關於承包人權利中的一些內容,以及我國建築法中關於施工許可證、第64條關於違法時被責令改正等規定,JCT契約皆沒有說明。
三、使用JCT契約文本的局限性及優點
JCT契約文本要在中國使用確實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英國契約法屬於普通法系,而我國契約法更接近於大陸法系,這對於建設工程契約的簽訂與實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從中也折射出兩種法律文化方面的差異;JCT契約文本中建築師地位獨特與傳統上建築師可從事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有關,而在中國建築師通常只限於作設計工作;JCT契約文本主要是用於建築師處於重要地位的房屋建築工程,而對於結構工程師和設備工程師處於主要地位的其他土木工程,則需要作相適當的修改或調整。
但是,在英國,由於JCT契約文本是由建築業各參與方經過反覆討論,並由他們各自在JCT的代表同意後頒發的,因此JCT契約文本已充分考慮了各方利益的平衡。在某項工程採用JCT契約文本後,一方面雙方無須再就通用條款進行談判,只需對專用條款進行商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在管理契約之時,何方違反契約通常比較容易確定,便於及時處理違約問題。這對於一般來說標的物巨大、工程時間較長、參與方眾多並且運作複雜的建築業界來說非常重要。JCT契約文本最初在英國及大英國協地區使用,由於其歷史悠久、相對成熟,套用的國家和地區越來越多。
四、JCT契約文本對於中國建設工程契約體系的影響
據悉,JCT契約文本至今已在中國的上海、北京、廣州、重慶、武漢等地的許多工程項目中被採用。並且,對於2008年奧運會所需修建的工程項目,中國政府將向全世界招標,被中標的建築企業極有可能採用在國際上享有聲譽的JCT契約文本。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這種契約文本的了解和研習就顯得尤其必要。
我國雖然有了契約法和建築法,但是,我國的建設工程契約文本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這對於中國建築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會產生不利。入世以後,我國工程項目的承發包模式會逐漸與國際接軌而呈多樣化發展。新型承發包模式需要相應的契約條件,而我國至今僅有適合施工承包的契約條件,其他諸如項目總承包或者說交鑰匙工程承包等承發包模式則沒有相應的契約條件,JCT契約條件體系內容十分豐富,這為我國建設工程契約體系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