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爵士鋼琴源自一種叫“拉格泰姆”的鋼琴音樂,“拉格泰姆”是Ragtime的音譯,詞意是“參差不齊的拍子”.故又稱為“散拍樂”,它是從非洲民間音樂發展而成的,它以豐富的切分和自由的即興為其贏得全世界流行樂迷和鋼琴演奏家的青睞。特別是爵士樂也屬於流行樂,由於其風格獨特,變化豐富,因此能夠巧妙加入爵士樂因素的流行樂作品往往可以與眾不同,脫穎而出。演奏特點
爵士鋼琴的演奏特點大致上可以分為四種:第一種是“大跨度”奏法,即演奏時左手採用連續的大跳進行,形成個性鮮明的“大跨度低音”(Stride Bass),這種奏法在拉格泰姆以及早期爵士樂中經常出現。
第二種是“布吉-烏吉”(Boogie Woogie)奏法,它是一種快速的布魯斯鋼琴風格,對爵士鋼琴有著很大的影響。“布吉-烏吉”經常採用“滾奏”,英文叫做Crushing來體現它的特徵。另外,它還經常以左手持續彈奏固定低音來襯托右手複雜的旋律。“布吉-烏吉”的低音音型主要有“行進”(Walking)的八度低音分解和“雙音”反覆兩種形式。例:“行進”的八度低音分解55b32|11b75|、“雙音”反覆。
第三種是“博普”奏法,它的特點是節奏支離破碎,旋律很不連貫,有時右手不時的連續奏出一連串單音音符,由於它根據比博普爵士發展而來,因此而得名。
另外一種爵士鋼琴其實稱不上演奏方法,但是在速度較慢的爵士樂中(如冷爵士)經常出現而獨成一派。它的特點是採用完整或相對完整的和弦在二分或更長時值的基礎上不時的加入一些切分,以此體現出慢爵士的鬆弛感。
爵士鋼琴演奏關鍵在於即興技巧和風格的把握,對於受過良好傳統鋼琴演奏訓練的人來來說,不經過專門學習並不一定能彈好一首爵士鋼琴風或是一首“拉格泰姆”鋼琴曲,爵士鋼琴即興演奏需要一定的理論和大量的實踐積累作基礎。
名家名曲
現代爵士鋼琴名家有哈比·帕克斯、安德魯·希爾,梅爾道,JeffLorber傑夫·羅伯及JoeSample等,《Misty》,ErrollGarner最有名的曲子,不知道已經被多少人演奏過。Garner的獨特之處是--他沒有學過讀譜,所以他的藝術風格極其獨特--基本無人可以模仿。“他對大眾音樂的理解是一種概念上的交響樂,並且像‘大樂隊’(BigBand)一樣全面使用所有的琴鍵,揉合極度反差的結構和巨大的變化”--J.BradfordRobinson,《Erroll(Louis)Garner》。最成功的莫過於他在曲調的節奏之中,牢牢抓住聽眾心緒的本領。爵士鋼琴是對鋼琴家演奏爵士樂時所套用的技巧的統稱。大一點說,該詞也可以用在使用同樣技巧的任何鍵盤樂器上。自從其肇始以來,鋼琴就是爵士樂的一大組成部分,無論是獨奏還是合奏;其角色具有多樣性,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鋼琴兼有旋律和和聲兩大特色。因此,爵士鋼琴也是理解爵士樂理論和創作爵士樂的重要工具。在爵士樂中,鋼琴也是少有的幾個可以演奏和弦的樂器(包括爵士吉他、顫音琴以及其它鍵盤樂器),而不是僅能發出單音(例如薩克斯管和小號)。
演奏技巧
爵士和弦是學習爵士鋼琴的基礎。西方藝術音樂中使用的和弦,在爵士鋼琴中都有體現,如大、小、增、減、六度、七度等等。學習如何有“搖擺的節奏”也是很重要的技藝。下一步是學習即興演奏;這需要極高的技術,演奏者需要對鋼琴熟稔於心。作為獨奏樂器,鋼琴演奏有著極多的選擇。可以用低音區演奏固定節奏型,也可以進行旋律對位。在一種名為大踏步鋼琴的風格中,左手進行大幅度的跳躍。這些都可以有更複雜的變體。右手一般演奏旋律線,但也可以加入和聲內容(和弦或者八度進行),還可以與左手交叉演奏;後者被喬治·希爾靈(George Shearing)經常套用。
獨奏
爵士鋼琴的要點之一是保持好的節拍,但也有別的訣竅,使得演奏聽起來好像“兩隻貓在彈琴”(意指造成多名演奏者同時演奏的效果)。戴夫·麥肯那的演奏甚至被人稱為“三手搖擺”。第一:要有清晰、搖擺一樣的韻律。可以在左手一個弱拍之後,右手立刻彈一個強拍,以模仿鑔的效果。許多爵士鋼琴演奏家都習慣於使用兩手營造這種效果,但其實僅用左手也可以做到有些迴響的效果;即用拇指彈奏主要的音,其餘的手指則是裝飾音。此時“搖擺”的低音旋律線就是拇指演奏出的四分音符,但中間還有許多附點或三連音的裝飾效果。在譜子裡,基本上從來不會把這些當中的音寫下來,因為它們並非恆定不變的,而是“像鬼魂一樣”不定的。因此獨奏家的演奏也會有曖昧不清的感覺。為了使節奏更為明顯,還可能會添加更多中間的裝飾音,讓旋律混在一起,形成爵士鋼琴獨有的搖擺效果。速度如果較快,可能會省略一些裝飾音。
第二:讓和聲的變化明顯。
第三:右手演奏旋律性內容。
同時滿足三個要求很難,但並非不可能;亦可以將第二和第三加以整合,使右手旋律和聲化。
另一個通常使用的方式是將手放成叉子形,兩手食指、中指與拇指形成中間組,無名指和小指分別形成左右組。許多爵士鋼琴家用左、中、右組分別演奏低、中、高三組旋律。亦可以用右手同時進行旋律和和聲,例如演奏家巴里·哈里斯就稱用左手演奏和聲是過於偷懶的習慣,而更傾向於經常用右手加入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