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什麼是Ⅱ類飛行?Ⅱ類飛行的含義是什麼?
1.美利堅航空公司的所有飛機均被批准按Ⅱ類最低標準運行;
2.沒有經過FAA批准的II類飛行訓練並獲得合格證的飛行員不得使用這些Ⅱ類最低標準;
3.必須使用Ⅱ類機載和地面設備;
4.必須遵守Ⅱ類運行有關規定。
基本術語
TDZ—(TOUCH DOWN ZONE)接地區過跑道入口後的前3000英尺。接地區最大標高在進近圖的Ⅱ類進近部分標示,它和機場標高常有所不同。
HAT—(HEIGHT ABOVE TOUCH DOWN)高於接地區高度
高於接地區最高海拔高度的高度。雖然在駕駛艙不可能直接讀出這個高度,但這個量度能幫助規定更統一的決斷高度。注意在Ⅱ類飛行圖上HAT在標誌決斷高度的地方標出。
DH—(DECISION HEIGHT)決斷高度
這是這樣一個高度:在這個高度上必須看到目視參考,否則應執行中斷進近程式。這個最低進近高度是按HAT(高於接地區高度)規定的,有兩種表示方法,一是高於平均海平面(MSL)的英尺數,這在氣壓高度表上可讀出。二是高於地面的英尺數(RA),這在無線電高度表上讀出。注意在Ⅱ類飛行圖上給出DH(決斷高度)的地方都標出MSL和RA值。
RVR—RUNWAY VISUAL RANGE跑道視程
除備用外,最低雲高不再規定,跑道視程是Ⅱ類進近的唯一天氣標準。
RVR值表示飛行員能看清跑道的距離,它是大氣透射儀測量的。在進近圖上RVR值是用縮寫方法表示的,例如,RVR1600,在圖上縮寫為RVR16。
IM—INNER MARKER內指點標
內指點標是某些二類機場地面設備的一部分,不過,美利堅航空公司不使用它。
Ⅱ類設施
在公布的二類飛行進近圖上,都標明該設施可提供二類運行服務。
飛行員Ⅱ類飛行合格要求
機長必須完成經批准的Ⅱ類飛行訓練大綱並經FAA督察員或公司飛行檢查員檢查合格後,才能在Ⅱ類最低標準條件下,執行飛行任務。執行Ⅱ類飛行任務的機長必須至少有300小時渦噴飛機機長的經歷,其中100小時在現機型上。
美利堅航空公司經批准的二類飛行訓練大綱包括:
地面訓練——地面理論教育包括:本“Ⅱ類飛行”學習指南的學習。觀看Ⅱ類飛行錄像帶。課堂授課,講解Ⅱ類低能見進近機載設備和地面設備,包括其能力和限制。完整的飛行介紹,包括學習使用手冊中的運行程式,飛行手冊第一部份中的限制與標準和最低設備清單中的設備要求。
飛行訓練——機長初始訓練要求:每個機長必須在其Ⅱ類飛行中要飛的每個機型上圓滿演示(檢查員檢查)下列飛行動作:
一次ILS交聯進近至100英尺並著陸。
一次用飛行指引儀ILS進近至100英尺,關鍵發動機停車後中斷進近。
一次ILS交聯進近到100英尺,然後用自動復飛方式或用飛行指引復飛方式(對於波音747機型有全Ⅱ類合格證的)中斷進近。這種進近可在有視景的模擬機上完成。
沒有在渦噴飛機上取得低於250英尺決斷高度(DH)和通見度小於3/4海里或RVR4000最低標準資格的機長,必須經FAA督察員檢查,證明其符合初次擔任Ⅱ類飛行機長的飛行技術要求。
副駕駛初始飛行訓練要求
副駕駛的飛行訓練要求包括在Ⅱ類進近中分配給他的所有職責。每位副駕駛都要經過飛行檢查員或美國聯邦航空局督察員檢查,證明其有能力完成這些規定職責。第一次從飛行機械員升級的新副駕駛,在取得Ⅱ類飛行資格之前,必須有100小時當副駕駛的飛行經歷。
機長、副駕駛定期熟練要求:
機長——在每次規定的熟練檢查中,必須對機長Ⅱ類飛行動作進行檢查,以確定是否保留Ⅱ類飛行資格。雙機型資格的機長必須在Ⅱ類飛行所用的每型飛機上至少每年檢查一次Ⅱ類飛行技術,以確定是否保留在該機型上Ⅱ類飛行資格。
副駕駛——在每次規定的熟練檢查中,必須對其規定Ⅱ類飛行職責進行檢查;以確定是否保留Ⅱ類飛行資格。
飛行檢查員可在模擬機上進行定期熟練檢查。
機組成員職責:
機組成員在Ⅱ類進近期間的職責在相應的使用手冊中規定。
Ⅱ類機載設備
飛機標牌:
飛機標牌必須標明Ⅱ類狀態,並標明相應的RVR和DH和/或自動著陸/自動駕駛狀態。
飛機設備:
飛行手冊第一部分和適用的使用手冊所規定的所有飛機設備;必須在Ⅱ類進近中可正常工作。
交聯進近系統:
Ⅱ類進近是交聯進近。這個方式對於進近到Ⅱ類最低標準是法定要求。請學習使用手冊,特別是操作程式,自動駕駛或自動飛行,儀表及無線電與導航等章節,以掌握最新操作程式。
自動駕駛信號面板:
在使用手冊中說明了每種機型的飛行引導/自動駕駛儀/飛行指引儀信號面板,包括交聯進近信號。
Ⅱ類地面設備
地面設備包括進近系統和其他設備。Ⅱ類ILS進近系統由電子引導系統和目視引導系統兩部份組成。電子系統是儀表著陸系統,包括航向台,下滑台,外指點標,中指點標及內指點標。
目視引導系統由進近燈光,跑道燈光和跑道標誌組成。
儀表著陸系統(ILS)
兩個高方向性發射系統提供航向道和下滑道引導。在Ⅱ類運行中,聯邦航空局規範中要求其信號強度的變化量很小,也要求外部信號源對其發射信號的干擾很小。要注意駕駛艙中航向道和下滑道偏離指示與空中位置變化的對應值,例如,在100英尺HAT(高於接地區高度)上,下滑道指示器上一個點,相當於高度偏離14英尺。
航向道:
航向道信號根據需要調整在3度至6度之間,以提供在跑道入口處700英尺的線性寬度。在Ⅱ類運行中,ILS關鍵區要進行保護,即關鍵區要有標誌,地面活動物體在Ⅱ類運行進不得進入。
但是在目視飛行條件下練習交聯進近過程中,你會發現航向道指針指示不正常,這是由於關鍵區內有車輛或有飛機飛過航向台上空造成的。在填寫機載設備飛行情況記錄前應檢查了解這些情況。在Ⅱ類運行過程中,儀表也會有誤差。
下滑道:
下滑道發射機發射信號主要在進近方向上。下滑道儀表指示,除了在航向道信號發射角度範圍內以外,均不應予以考慮。對於Ⅱ類運行,允許下滑道信號角度一般為水平面上2.75度至3度,下滑道信號厚度一般在1.4度。
下滑道並不與跑道相交,而是在跑道上18至27英尺拉平,因此,不要想完全依靠引導到跑道上接地點。
信標台:
除了外指點標(4至7海里遠)、中指點標(大約3000英尺遠)之外,在每條Ⅱ類飛行跑道上還有一個距跑道入口約850英尺的內指點標。內指點標恰好在100英尺決斷高度之上,是識別100英尺決斷高度的另一種方法,音響識別信號是每秒6次。目視識別信號是白色的航路信標。美利堅航空公司不計畫用這個方法識別100英尺決斷高度。
對於早期Ⅱ類設施,在外指點標和中指點標飛行高度大約分別是1500和200英尺(HAT)。
目視引導系統:燈光和跑道標誌
Ⅱ類燈光系統
完整的燈光系統包括進近燈光和跑道燈光從中指點標內側起,提供進近、拉平、著陸和滑跑全過程的持續目視引導。
老式的、新式的進近燈光系統,及其區別和跑道燈光系統說明如下:
進近燈光系統(ALS)
這個系統由一些信號燈光構成,沿跑道中心延長線對稱安排,從跑道入口開始向進近區沿伸3000英尺。
在由穩定亮燈光組成的基本系統中可增加一個順序閃光燈系統(SFL)。所有順序閃光燈在電路上連線成,只有在穩定亮燈光工作時,它才工作。
所有進近燈通常在跑道中線端點的高度上構成一個水平進近燈光平面。但是由於在這個區域內的地形特徵或固態物體,這個平面也可能升高或降低。如物體凸出進近燈光平面,則決斷高度隨之改變,增加物體高出平面的同樣高度,RVR值也隨之向大調整。
有兩種基本進近燈光系統你要使用,他們的名稱叫法有許多種,但是,美國聯邦航空局很恰當地統一成兩個名稱:I類和Ⅱ類。I類系統也稱作“美國標準A”或“構形A”。Ⅱ類系統常常稱作“更改型A”。為避免混淆,在下面討論中,我們使用“I類”和“Ⅱ類”術語。
I類進近燈光系統
在更改成Ⅱ類燈游標準之前,Ⅱ類運行期間,你可繼續看到I類燈光系統。這個系統遠處所有燈光都是白色的,直至距跑道入口200英尺。然後是紅色終止燈,紅色翼燈和綠色入口燈,在兩種系統中,順序閃光都是從距跑道入口3000英尺開始,到距入口1000英尺結束。
Ⅱ類進近燈光系統
Ⅱ類進近燈光系統在最後1000英尺與I類不同:紅色終止燈條和入口前2條翼燈條取消。增加了2條白色中線燈條,1條在入口前100英尺,另一條距入口200英尺。
在500英尺中線燈條兩側各增加兩個白色燈,構成500英尺處的十字形燈條。
在1000英尺處十字形燈條和跑道入口之間,在中心線每側以100英尺的間隔增加了一行9排紅色燈條。
有顏色的燈亮度較大。
順序閃光燈(SFL):
這個系統由一列沿進近燈光順序閃光的很亮的蘭白色燈組成。它們產生一種象光球向跑道前進的效果。
這些燈光,在I類和Ⅱ類兩種構形上都安置在進近燈光系統靠外200英尺部分,它們與進近燈光系統穩定亮燈光一起,以所有強度等級工作。
跑道燈:
高強度跑道邊線燈光系統(HIRL):
高強度跑道邊線燈光系統安裝在Ⅱ類ILS跑道上。現有的跑道邊線燈光系統也可用於有限制的Ⅱ類最低標準,由FAA根據每個機場情況確定。
HIRL基本系統由一排沿跑道每邊的跑道邊線燈光和一排在跑道每個端點的綠色入口燈光組成。跑道邊線燈光都是白色的,但在儀表著陸跑道的最後2000英尺,換成琥珀色燈,以表示警告區。這些琥珀色燈不應與跑道中線燈光系統的跑道剩餘燈光相混淆。
根據當地需要,燈光間隔可為100∽200英尺。它們是連續的,除非被高速脫離道或滑行道隔開。即使這樣,也常在鋪設道面區安裝半埋式燈光以達到連續。
跑道中線燈光系統(CL或RCLS):
這個系統由沿跑道中線安裝的一行白色燈光組成。第一隻燈安裝在距著陸入口75英尺處,其它燈光相隔25或50英尺,一直到跑道另一端點。
這個系統已有改進,因此可看到兩種不同的構形。老式系統使用25英尺間隔300燭光強度燈光;新式系統使用50英尺間隔2000燭光強度以上燈光。新的系統能在各種能見度,直至降到RVR700英尺(ⅢA類)條件下,為著陸滑跑和起飛提供足夠目視引導。
跑道剩餘燈光:
這是跑道中線燈光系統的附加特性,在Ⅱ類跑道才可能有。具有這種特性的燈光安裝是,從跑道最後3000英尺到最後1000英尺,交替安裝紅色和白色燈光。在最後1000英尺所有燈光為紅色。從反方向看這些燈光都是白色的。
接地區燈光系統(TDZ)
接地區燈光系統由在中線兩側的3行白色燈光組成,從跑道入口100英尺處開始至3000英尺結束,覆蓋整個接地區。
燈光系統的使用:
進近燈光系統和高強度跑道邊線燈的燈光強度是可調整的。塔強管制使用兩個“5—級”系統進行調整。一個系統用於白天,一個用於夜晚。下表可看出,其中有3種設定是只有飛行員要求時才給調定的。塔台管制通常按下表調定燈光強度。當然,在進近期間,飛行員可按自己意願要求任何一種設定。
報告的能見度
白天 夜間 ALS和HIRL燈光強度
5英里或更好 3英里或更好 1級
要求時 1到3英里 2級
3到5英里 低於1英里或 3級
RVR6000或更低
1到3英里 要求時 4級
低於1英里和/或
RVR6000或更低 要求時 5級
全天候跑道標誌:有二種構形(圖略)
Ⅱ類跑道合格證所需的其他地面設備:
跑道視程設備(RVR):
Ⅱ類過渡運行中,在進近端要求有RVR系統。低於1600RVR運行時,要求有兩個大氣透射儀提供Ⅱ類跑道進近端和滑跑終止端兩處能見度信息。在滑跑終止端一個可為其他跑道提供服務,但必須安裝在Ⅱ類滑跑終止端入口的2000英尺半徑以內,並提供覆蓋滑跑終止端至少2000英尺。
在加拿大,要求兩個大氣透射儀,一個安裝在接地點位置,另外一個在跑道的中間。
遙控監視和人工檢查:
對下滑道,航向道,指點標和進近燈光系統要提供自動遙控監視。接地區燈光,中線燈光,跑道邊線燈光和跑道標誌應進行人工檢查。這些工作由機場管理部門,FAA職員和飛行員報告來完成。
Ⅱ類運行規則
運行規則:
下列運行限制和中斷進近標準摘自美利堅航空公司運行規格書。
運行限制:
當著陸跑道接地區的RVR值,D類飛機小於2000英尺,或其他所有機型小於1800英尺,但不小於1200英尺時,如不具備下列條件不得開始ILS進近:
1.所需機載設備在滿意地工作;
2.地面設備和目視助航設備按飛行手冊第一部分要求在正常工作。
3.著陸跑道的正側風不大於10海里/小時;
4.飛機的著陸重量符合“濕”跑道的要求;
中斷進近:
飛機到達決斷高度時,如飛行員對於進近燈光系統沒有建立足夠目視參考,應中斷進近。
討論:
決斷高度與中斷進近的決斷。
決斷高度實際上是根據無線電高度來確定的,是否著陸的決斷是在進近過程中一直進行的。設備失效或技術錯誤可在決斷高度之前或之後造成中斷進近。但是,在決斷高度上,機長必須做出具體明確的評價,他看到的進近燈光,燈排,跑道入口燈光,跑道燈光,跑道標誌及地面物體,在他看來,是否充分構成“足夠的目視參考。”
跑道視程:
當能見度最低標準為RVR1600時,接地區的RVR是必需的,且是主控的;
當能見度最低標準為RVR1200英尺時;
1.接地區的RVR是必須的,是主控的。
2.滑跑終止端RVR是必需的,以提供參考信息。
3.中間的RVR不是必需的。如安裝有中間RVR設備,可提供參考信息,並可代替滑跑終止端RVR。
為你提供RVR信息的方法如下:
1.進近管制——當有效能見度為1.5英里以下或當RVR為6000英尺以下時;
2.本地或最後進近管制員——當RVR為4000英尺以下時。
3。塔台——當滑跑終止端RVR低於2000英尺而且低於接地區RVR時。
風切變:
“風切變”是由風向和風速的改變造成的。飛行員在兩方面感覺是明顯的:①保持航向道所需航向迅速改變,②飛機偏離下滑道的傾向。交聯進近設備能夠適應中度風切變環境。在由於風切變造成下滑軌跡偏離時,很重要的問題是要記住你進近最低標準所允許的偏離值。在100英尺高度上是沒有多少時間去作位置修正和其他修正的。
目視標誌:
除能見度以外,還有幾個可變因素影響目視地面部份,即在無線電高度表指示“決斷高度”和下滑道接收機天線正好在下滑道上時,你能看到燈排的數量。目視標誌可在模擬機上演示。如套用可變因素,你能確定哪些進近燈光可以看到。無線電高度表的誤差可造成目視地面部分的變化,但一般在水平距離100英尺之內。可變因素及其對可見地面部分的影響介紹如下:
在下滑道小於3度情況下,飛機和目視地面部分都向外移(對於跑道入口)。例如,下滑道為2.70度,目視地面部分外移255英尺;在2.75度時外移205英尺,在2.80度,外移155英尺。
如下滑道發射機位置不在1050英尺點時,目視地面部分向外或向內移動發射機實際位置距1050英尺點相同距離。
你的眼睛比推薦位置每低一英寸,大約會少看到一個燈排,即100英尺。
如你高於下滑道一個點,飛機和目視地面部分向跑道入口內移280英尺。
成功進近要點:
在低RVR值時,能看到的目視標誌很有限;因此在進近之前和期間,必須了解下列因素:
坐位調整:
飛行員的眼睛位置將決定前方的視野,所以必須正確調整其坐位。原則上應儘量向前或調高,以便減少機頭對視野的影響,同時要能舒適地看清儀表,有效地操縱飛機。
進近燈光調整:
要明白進近和跑道燈光系統是可以根據你的特殊需要,由塔台進行調整的。
偏流角:
在有側風時,保持飛機在航道上,飛機在跑道中線上是有交叉的。在能見跑道時,不要急於取消偏流修正。要記住,跑道並不在飛機正前方出現。跑道位置可參考航道指示桿預見。
著陸燈
在低能見度條件下,夜間使用著陸燈對你操作是不利的,霧、水或雪等的反射光,實際上將減小你的能見度。著陸燈的使用應審慎。
接近決斷高度時
檢查飛機正確地跟蹤航向道和下滑道。通常,如飛機位置偏離航向道中心不超過1/3點,偏離下滑道中心不超過一個點,可以著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