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T獎學金
獎學金獲得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現在第一條所列各高校的相關專業攻讀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
2、熱愛祖國,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尊敬師長,遵紀守法;
3、學習態度端正,努力進取,成績優異。
所列高校的有關專業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請IET獎學金。獎學金的最高額為200美元,最低額為150美元。
IET獎學金的申請辦法:由申請人申請(填具《IET獎學金申請書》一式三份),由所在學校所在學院評議推薦,經所在學校校長審核批准,由學校具文(蓋校印)將上述《申請書》寄送IET教育基金會備案。各校獲得IET獎學金的名額由IET教育基金會確定。
IET基金會於每年的5月份將獎學金撥至有關高校,由有關高校一次發給獲獎者本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管理費。
IET獎學金獲得者須連續兩年向基金會理事會秘書處提交每學期的成績單(中英文各一份)。此項工作由各理事學校的IET教育基金主管部門組織並上報。對不報送成績單的事理單位,基金會理事會經商議將酌情減少或中止其評獎名額。
IET獎學金每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