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5

I-15:

研製國家:俄羅斯前蘇聯),名稱:【暫缺】

一、概述

I-15是一種高機動性雙翼戰鬥機。由I-5/I-6的設計經驗發展而來。初期型號的上機翼為鷗式布置,以便給飛I-15行員提供較好的視野;起落架為固定式;外形比較簡潔,某些型號在機輪上還增加了整流罩。飛機的前部機身是鋁蒙皮,其餘部分為布蒙皮;碟型剎車裝置。試飛時裝Wright-鏇風-SGR-1820 F-3發動機(630/715馬力),有兩挺帶同步射擊裝置的PV-1機槍。1933年10月11月,進行試飛,隨後進入批量生產。
早期的I-15由於蘇聯按特許生產的鏇風發動機(蘇聯型號M-25)不能按期交貨,1934-1935年生產的大部分I-15裝M-22發動機,稱為I-15M-22。M-25和M-22發動機功率相差較大,M-25為630/715馬力,M-22僅有480馬力,因而最大速度和升限都有下降。直到1936年,生產的I-15才全部裝用M-25發動機,稱為I-15M-25。早期各型一共生產674架,並逐步成為蘇聯空軍的主要戰鬥機之一。
對於是否應當採用鷗式機翼,當時曾有激烈的爭論,以至於1937年生產的I-152取消鷗式機翼而改為平直機翼。在安裝了改進型的775馬力M-25V發動機後,飛機性能並無多大改進。I-152一共生產了2408架,曾廣泛地在西班牙內戰和中國抗日戰爭初期使用。
1936年7月18日西班牙內戰爆發。蘇聯向共和軍方面提供了飛機684架,其中就有部分I-15、I-152。同時蘇聯還以志願人員的名義向西班牙派遣了空軍人員參加作戰,為蘇聯空軍獲得了大量的實戰經驗。就飛機性能來說,I-15是當時參戰的雙翼戰鬥機中性能最優越的,和叛軍‘禿鷹軍團”使用的Bf-109的初期型比較起來,在格鬥時還在機動性上略占優勢。
西班牙戰爭後,蘇聯空軍領導機關錯誤地認為:在未來戰爭中性能更好的雙翼戰鬥機仍然占有重要地位。所以,進一步發展了I-153型戰鬥機。I-153裝用Shvetsov M62R發動機(1000馬力),起落架可以收放,按蘇聯中央流體力學研究所的試驗結果,將機翼又改回鷗式布置,飛機性能有較大幅度的提高,生產3437架。I-152/I-153參加了1938年的哈桑湖和1939年的哈勒欣河戰役,對當時日軍的飛機形成性能優勢。
1937年8月21日,中國和蘇聯簽訂了互不侵犯條約,蘇聯向中國提供軍事援助貸款。從1937年10月到1939年9月,蘇聯向中國空軍援助了985架飛機,其中I-15(主要是I-152)347架。援華的蘇聯空軍志願隊的編成中也有部分I-152或-153。在抗日戰爭初期的空戰中I-15系列和日軍的早期戰鬥機性能不相上下,在抗擊轟炸機方面還卓有成效。但是在日軍“零”式戰鬥機在中國戰場出現後,I-15落後明顯,完全不是“零”式的對手,在空戰和事故中逐漸消耗殆盡。
1941年衛國戰爭爆發後,蘇聯空軍中的I-153在性能遠遜於德國空軍戰鬥機的情況下堅持戰鬥到1943年。不過,I-153已經不能和德軍戰鬥機纏鬥,主要是用機載的6枚RS-82/RS-132火箭,遠距離對德軍飛機進行攻擊。

二、性能指標(I-153)

尺寸數據:翼展 10.00米,機長 6.17米,機高 2.80米。
重量數據:最大起飛重量 2110千克。
性能數據:最大速度 444千米/時,升限 10700米,航程 470千米。
武器裝備:兩挺12.7毫米機槍,四挺7.62毫米機槍,翼下可攜帶100千克彈藥。
動力裝置:一台Shvetsov M-62R活塞發動機,功率1000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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