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解釋
根據《2010通則》的解釋,按FAS術語成交,賣方要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契約規定的貨物交到指定的的裝運港買方指定的船邊,在船邊完成交貨義務。買賣雙方負擔的風險和費用均以船邊為界。如果買方所派的船隻不能靠岸,賣方則要負責用駁船把貨物運至船邊,仍在船邊交貨。裝船的責任和費用由賣方承擔。
買賣雙方基本義務
賣方義務
1.負責將貨物按規定的期限交到指定的裝運港買方所指派的船邊。
2.負責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承擔出口清關的費用。
3.承擔自貨物在指定地點交由買方船邊為止的風險和費用。
買方義務
接收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收領貨物,並按契約規定支付貨款。
承擔貨物在指定地點交由船邊為止的風險和費用。
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證件,並且辦理貨物進口所需海關手續,支付關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1.接收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收領貨物,並按契約規定支付貨款。
2.承擔貨物在指定地點交由船邊為止的風險和費用。
3.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證件,並且辦理貨物進口所需海關手續,支付關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提供貨物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契約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以及契約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契約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B1 支付價款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契約規定支付價款。
手續
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2 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和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A3 運輸契約和保險契約
a)運輸契約
無義務。
b)保險契約
無義務。
B3 運輸契約和保險契約
a)運輸契約
買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自指定的裝運港運輸貨物的契約。
b)保險契約
無義務。
交貨
賣方必須在買方指定的裝運港,在買方指定的裝貨地點,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按照該港習慣方式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邊。
B4 受領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風險轉移
除B5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已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
B5 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按照下述規定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自按照A4規定交貨時起;及
由於買方未按照B7規定通知賣方,或其指定的船隻未按時到達,或未接收貨物,或較按照B7通知的時間提早停止裝貨,則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期限屆滿時起,但以該項貨物已劃撥到契約項下,即明確保留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契約項下之貨物為限。
費用劃分
除B6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支付
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直至已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及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應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應繳納的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6 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按照A4規定交貨時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及
由於買方指定的船隻未按時到達,或未裝載上述貨物或較按照B7通知的時間提早停止裝貨,或由於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相應的通知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契約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契約項下之貨物為限;及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說明貨物已交至指定的船邊的充分通知。
B7 通知賣方
買方必須給予賣方有關船名、裝船點和要求交貨時間的充分通知。
A8 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證明按照A4規定交貨的通常單據。
除非前項所述單據是運輸單據,否則,應買方要求並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取得運輸單據(如可轉讓提單、不可轉讓海運單、內河運輸單據)。
如買賣雙方約定使用電子方式通訊,則前項所述單據可以使用有同等作用的電子數據交換(EDI)訊息代替。
B8 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交貨憑證。
查包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提供按照賣方訂立銷售契約前已知的有關該貨物運輸(如運輸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裝(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契約所述貨物無需包裝發運)。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其他義務
應買方要求並由其承當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幫助買方取得由裝運地國和/或原產地國所簽發或傳送的、為買方進口貨物可能要求的或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任何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A8所列的除外)。
應買方要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義務
買方必須支付因獲取A10所述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並償付賣方因給予協助而發生的費用。
注意的問題
(1)在實際業務中,當買方指定的載貨船舶能夠直接靠岸時,“船邊”指碼頭上裝卸工具所及的範圍,如果買方所派的船隻不能靠岸,賣方則要負責用駁船把貨物運至船邊,完成船邊交貨。
(2)當使用貨櫃運輸貨物時,賣方通常將貨物在貨櫃碼頭移交給承運人,而非交到船邊,這時不宜使用FAS術語,而應使用FCA術語。
(3)由於賣方承擔在特定地點交貨前的風險和費用,而且這些費用和相關作業費可能因各港口慣例不同而變化,所以買賣雙方應儘可能清楚地訂明指定裝運港內的交貨點。如果沒有約定特定的交貨點或該交貨點不能確定,賣方可以在指定裝運港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