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介紹
EN50498該標準以EN協調標準的方式規定了上述第一種認證形式(即CE自我宣告的形式),適用範圍為2004/104/EC汽車EMC指令附錄 I中條款3.2.9定義的產品。如:車載充電器,車載冰櫃,加熱器,車載視聽娛樂產品,車用的FM發射器等等,這類消費類汽車電器產品都可以通過CE認證的方式銷往歐盟各國。這樣,不但認證測試的流程可以完全本土化,而且相對e/E mark型式認證而言,費用大大降低,周期大大縮短,對於系列產品的申請和報備或證書內容的變更也會更適應市場需求。過去,對於消費類車載電子電氣產品出口歐盟
認證形式
1. 對於不帶有抗擾相關功能 (Immunity Related Functions)的電子電氣零部件,在經過測試證明符合2004/108/EC (電磁兼容指令)、1999/5/EC(R&TTE射頻與通訊終端設備指令)以及2009/19/EC中相應的針對車載環境的EMC要求後,製造商可以通過CE 自我宣告的方式把產品投放歐盟市場;或通過e/E mark type approval 型式認可認證,取得證書後進入歐盟市場
2. 對於帶有抗擾相關功能 (Immunity Related Functions)的電子電氣零部件,即產品的使用直接或者間接影響到車輛安全,駕駛者,乘客和路人安全,需要進行強制的e/E mark type approval 型式認可認證,取得證書, 產品打上e/E LOGO後才能進入歐盟市場。
該標準的評估內容包括4個車載測試項目和相關產品族標準, 寬頻波、窄帶波的電磁輻射騷擾測試 (CISPR25:2002);傳導瞬態發射測試、傳導瞬態抗擾度測試 (ISO7637-2: 2004) 除以上四個測試項目之外,還要符合相關的EMC產品族標準。以上是EN50498新標準對車載電子電氣產品提出新的要求
測試項目
1寬頻輻射騷擾
2窄帶輻射騷擾
3傳導瞬態發射測試
4傳導瞬態抗擾度測試(ISO7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