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ch-22是第二十二條軍規的意思。
“如果你能證明自己發瘋,那就說明你沒瘋”。源出美國作家約瑟夫·赫勒(JosephHeller)根據自己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親身經歷創作的黑色幽默小說《第二十二條軍規》(1961)。這部小說太有影響了,以至於在當代美語中,Catch-22已作為一個獨立的單詞,使用頻率極高,用來形容任何自相矛盾、不合邏輯的規定或條件所造成的無法擺脫的困境、難以逾越的障礙,表示人們處於左右為難的境地,或者是一件事陷入了死循環,或者跌進邏輯陷阱,等等。
根據司令部規定,完成25次戰鬥飛行的人就有權申請回國,但必須得到長官批准。當小說主人公尤薩林完成32次任務時,聯隊長卡思卡特上校已經把指標提高到40次了。等他飛完44次,上校又改成50次。當他飛完51次,滿以為馬上就能回國了,定額又提高到60次。因為第二十二條軍規規定,軍人必須服從命令,即使上校違反了司令部的規定,在他飛完規定次數後還叫他飛,那他也得去,否則他就犯下違抗命令的罪行。所以無論他飛滿多少次,上校總可以繼續增加定額,而他卻不得違抗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