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元傳送延時和信元丟失率是兩個最常用的允許判據。這兩個判據是網路阻塞程度的一個度量。在ATM網路中,信元傳輸採用統計多路復用的方法共享資源,各個連線沒有固定速率的專用信道,當某一連線傳輸量增加時,會占用其他連線的資源,從而會影響其他連線的服務質量,特別是由於ATM網路傳輸具有高突發性、高速率,其傳輸速率變化很快。因此,ATM網路阻塞狀態變化也非常迅速,增加了允許控制過程的複雜性。僅使用長時間項的平均信元傳送延時和信元丟失率作為允許判據,不能充分表示ATM網路快速、動態變化的阻塞程度。因此必須考慮能反映網路瞬間行為的判據。瞬間網路允許判據是ATM網路所特有的允許判據,一些短時間項的瞬間行為的判據,如傳送延時的變化、最大傳送延時、信元丟失變化率等已在ATM網路中被採用。一個改進方法是在信元到達漏斗前增加一個緩衝區。這樣,當令牌池為空時,只要緩衝器沒有滿,信元就可以快取在緩衝器中而不被丟棄。由於這種改進以增加信元的等待時間來換取低的信元丟失率,因此選擇一個合適的緩衝區大小以達到兩者的最優控制是該方法的關鍵。漏斗算法也有一些缺點,例如即使在網路負載很低時,漏斗算法對違約信元仍然採用丟棄或放入緩衝區的方法,由於算法限制,減緩了傳輸流速,造成網路資源的浪費。採用標誌法可以改善這一缺陷:當信元到達但令牌池為空或緩衝器已滿時,就將該信元打上一個標誌,說明是違約信元,然後允許它進入網路,如果在網路某處遇到阻塞,則丟棄;若一直沒有遇到阻塞,則可到達目的結點。
基於網路中事件受控時間量的考慮,ATM網路的控制可以分為四個層次:
(1)網路層控制,它在第四層,在層次控制的頂部。它的受控時間數量為幾小時或一天。這個控制包括對傳輸的網路資源的分配和決定呼叫層控制所採用的允許控制策略的必要參數。
(2)呼叫或會話層控制,它在第三層。它的受控時間數量為幾分鐘。這個控制主要是允許控制,決定新的呼叫或會話是否被接受。呼叫接受策略要考慮爆發層(第二層)的阻塞和延時的影響和信元層(第一層)的信元延時和信元丟失率的影響。
(3)爆發或分組層控制,它在第二層。它的受控時間數量為幾百毫秒到幾秒。主要目的是最佳化網路資源的使用。
(4)信元層控制,它在第一層。它的受控時間數量為幾十微秒到幾毫秒。這層控制主要包括信元丟失控制和信元實時調度傳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