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後共開過11次會議:
1、1928年瑞士成立大會,主要討論協會宗旨。
2、1929年法蘭克福會議,討論低薪階層的住宅問題,並由此提出“最小生存空間”。
3、1930年布魯塞爾會議,討論主題由居住問題轉到城市建築功能問題,提出有效地使用土地和“合理的建築朝向”等問題。在這三次會議上由德語國家建築師組成的新客觀主義派成員起較大的作用。
4、1933年雅典會議,分析了歐洲四個城市的狀況,提出了關於“功能城市”的《雅典憲章》,對城市規劃頗有影響。
5、1937年巴黎會議,進一步強調功能問題,修改了《雅典憲章》,討論了區域規劃。在這兩次會議上,勒·柯布西耶起了主導作用。會議的調子從最初的激進的社會要求轉到了建築本身功能方面。
1943年,現代派建築理論家、CIAM的發起與組織者之一、並經常赴美講學的瑞士人S·基甸和原為建築師後成為立體主義畫家的法國人F·萊熱(Fernand Léger 1881-1955)及已定居美國的西班牙建築師J.L.塞爾特三人共同寫了一篇稱為“ 紀念性九要點”("Nine Points on Monumentality")的文章。
6、1947年布里奇沃特(英國)會議,為適應戰後情況而修改了協會的宗旨,從戰前著眼於人的生理和物理要求轉到“為創造可以滿足人們的情感和物質要求的具體環境而工作”。
7、1949年貝加(義大利)會議,討論了城市規劃的“設計格線”,會議出現分歧。
8、1951年霍台斯多(英國)會議,討論“城市中心”的設計和藝術問題,分歧明顯化了。
9、1953年埃克斯昂普羅旺斯(法國)會議,再次討論住宅、鄰里單位、城市和交通問題,分歧擴大化。以A.史密森和P.史密森夫婦、A.范·艾克為代表的一批人向《雅典憲章》中的城市四大功能(居住、工作、遊憩和交通)提出挑戰,他們不滿意老一代建築師們停留在改良的功能主義上,認為城市面貌應有較為複雜的圖形,才能滿足對城市可識別性的要求。 成立了以第九次會議的積極分子組成的小組“第十次小組”(TEAM X)。
10、1956年杜布羅夫尼克(南斯拉夫)會議、討論不同時期和不同地方的理想居住環境問題時,協會分裂為兩派。為這次會議作準備工作的年輕建築師們提出社會心理要求的問題。
11、1959年奧特洛(荷蘭)會議,老一代建築師缺席,新的一派討論與比較了自己的作品,並批判了協會的程式化觀點,同時宣告協會停止活動。由此,一些國家掀起否定協會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