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S評價模式

CSE評價模式由斯泰克提出,古巴、林肯等進一步發展而成的課程評價模式。

簡介

CSE評價模式是以美國洛杉磯加利福尼亞大學評價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udy of Evaluation)命名的一種評價模式,該中心自20世紀60年代後期以來一直在研究和推廣的這一評價模式。

特點

CSE評價是一種綜合性的評價,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這是一種旨在為職業技術教育改革提供服務的評價模式;

第二,在這一評價中,評價的形成性功能和總結性功能得到了有機的統一;

第三,這是一種動態的評價,評價活動貫穿於職業技術教育改革的全部過程當中,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與其他評估模式相比,它的優勢主要體現在階段性、綜合性與全程評估相結合上。因其將整個培訓的發生、發展過程分為階段進行評估,從而有效地獲取培訓過程中的各階段、各環節的可靠信息,不斷控制、調整和改進培訓工作。

評價步驟

CSE評價是一種較為實用的評價模式。它包括四個活動階段:

第一,需要評價,自我發展需要評定,指對教師自我發展目標的認定也就是問題的選擇;

第二,自我發展方案評定,就是教師自己對實現自我發展目標方面成功的可能性進行評定,是計畫的選擇階段;

第三,形成性評定,指教師在實現自我發展性目標過程中發現成功和不足之處,及時修改自己的行動方案,從而保證發展目標的實現,是計畫的修正階段;

第四,總結性評定,指教是對自我發展性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判斷,通過反思,調整自己的發展目標,使自己的專業素養不斷發展,是計畫的批准或採納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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