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30型越野車

1666年,CA30A型越野車突破了年產3000輛的設計綱領。 1970年,越野車實現了產量翻番的目標,年產達到6040輛。 到1985年停產,一汽共生產越野汽車84411輛,為國防建設作出了貢獻。

CA30型越野車是以吉斯157型為基礎設計的,該車車架、前後橋等主要總成與吉斯157型相同。轉向機、離合器、供油系統等總成與CA10型通用,發動機最大功率提高到109馬力。外形方面,移植了解放CA10的改進型CA11A的車頭設計。
1963年-1964年,CA30越野車針對試驗和部隊使用中暴露的性能和質量問題,在設計上做了7項重大改進。原越野車車頭視野不好,改進後提高了行車安全性與機動性;原驅動橋強度不夠,改進後基本消除了原有缺陷。原車型在冬季嚴寒地區起動困難,加入冬季低溫起動預熱裝置後效果良好。改進後的越野車型號定為CA30A型。
1666年,CA30A型越野車突破了年產3000輛的設計綱領。1970年,越野車實現了產量翻番的目標,年產達到6040輛。1971年是產量最高的一年,由於援越的需要,一汽共生產了9303輛越野車。到1985年停產,一汽共生產越野汽車84411輛,為國防建設作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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