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58同城公司人力資源部以口頭通知,要求員工實行“996”工作制,不能請假,並且沒有任何補貼和加班費。訊息一出,不少公司職員利用社交媒體表達了不滿。
據了解個別部門實施“996工作制”,比如銷售部門。公司並不會強制要求所有人一定要按照“996”的規定來安排工作,公司倡導各部門不斷提升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工作,而不是靠延長工作時間採用“996”的強行規定來管理員工。
評論
網際網路企業一直標榜的是創新、平等、自由等幾個理念,其願景常常在於改變世界;但變相強制加班的那些企業,走上的卻只是那些不規範公司的老路,通過強制灌輸老闆意志來進行公司治理。最終,有能力的員工會逐漸離他而去,沒有能力的員工會留下跳“忠字舞”。創新在這些公司沒有發生的可能,因為缺乏平等的土壤、自由的空間;成功也很難屬於這些付出與回報不能統一的公司,因為那總會導致人心渙散。這些公司看起來所從事的是網際網路行業,但實際上它們都缺乏真正的網際網路精神。( 鳳凰網評)
CEO姚勁波的微博評論中,眾多疑似58同城員工紛紛留言討要說法。姚勁波微博第一條內容下已經有數千條評論,有的用戶發表評論稱,“早9晚9一周6天加班,沒有任何補貼調休”;也有用戶稱,“年輕人需要拼搏,但也不能這么用啊”;還有用戶稱,“996違反勞動法,變相裁員”。
網上報導中,很多人認為,這樣做不排除有“變相裁員”的嫌疑,希望藉此逼迫一些員工主動辭職,從而節省數額不菲的賠償金。
相關
2019年1月下旬,一家名為“杭州有贊科技”的公司,在會上宣布,今後將實行“996”工作制,即每天早9點半到崗,一直工作到晚上9點。遇到緊急項目時,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時間可能會更久。除了要求員工每天工作10多個小時外,有參與年會者還爆料,該公司高管發言時曾提出如果無法將工作和家庭妥善平衡,可以選擇離婚。
在此以前,來自濟南浪潮集團內部的“奮進者申請書”要求員工,必須每周自願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時,自願放棄所有帶薪年假,自願進行非指令性加班。不僅如此,“奮進者”還要在春節、國慶等節假日無條件加班,隨叫隨到 。
法規
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在員工存在逾時加班的情況下,即使是員工樂意自願的,企業仍然會存在一定的用工風險,包括勞動監察檢查的風險、被通報批評和被罰款的風險、被舉報的風險及仲裁和訴訟的風險。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由此可見,除了法律規定的幾種特殊情況外,企業不得強制安排員工加班,非要加班也需徵得員工的同意,並嚴格控制在一定時間內。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