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之後
被解救四名女童已送往福利院安置
2010年9月14日發生在九江市經濟適用房櫻花苑的鎖鏈女童案,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這起案件經九江市公安局廬山區分局刑警大隊立案偵察,犯罪嫌疑人楊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廬山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被解救的四名女童已送往九江市社會福利院妥善安置。
楊某供述
據了解,楊某是九江市人,1972年出生,漢族。到案後,據他供述,2003年至2004年間通過他人介紹,由他本人或其母親到九江市周邊縣區農村非法收養4名女嬰,分別取名“思思”、“樂樂”、“寶寶”、“貝貝”,被非法拘禁在九江市經濟適用房櫻花苑8棟3單元504室的兩名女童叫寶寶”和“貝貝”。
作案動機
2010年9月14日在案發當天21時左右,廬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將另外兩名女童“思思”、“樂樂”從犯罪嫌疑人楊某的家中解救出來。據楊某介紹,他非法收養4名女嬰的目的,只是想養大後給自已兒子和侄子找個老婆,並照顧他有“精神病”的母親,這一作案動機還沒有得到證實。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