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製
受領任務後,科研人員既倍受鼓舞,同時也深感重任在肩——此時,已開發國家陸軍已經大量裝備了戰後第一代履帶式自行榴彈炮,如美國於上世紀50年代就研製出敞開式炮塔結構的M44式155毫米自行榴彈炮,並開始了第二代履帶式自行榴彈炮的研製,美國和蘇聯在20世紀60年代又分別研製出全裝甲防護、密閉式旋轉炮塔結構的M109式155毫米履帶式自行榴彈炮和2SI式122毫米履帶式自行榴彈炮,而我國自行榴彈炮的研發尚屬空白,特別是當時還處於“文革”的動盪之中,研製任務十分艱巨和複雜。為此,工廠調集精兵強將投入到該項目的科研攻關之中。研製工作展開後,廣大科研人員排除干擾,奮力攻關,在廣泛深入研究作戰需求、跟蹤國外自行榴彈炮發展動態的基礎上,很快拿出了具有我國特色的第一代履帶式
自行榴彈炮總體設計方案,並得到了軍方的認可。此後,工廠迅速轉入該炮的正程研製階段。
該炮從1969年開始起步研製,到1981年正式設計定型,共歷時12年,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1969年至1972年,歷時4年,工廠利用該廠研製的63式履帶式裝甲輸送車底盤研製122毫米自行榴彈炮;第二階段從1974年至1981年,歷時8年,主要是利用63—1式履帶式裝甲輸送車底盤研製122毫米自行榴彈炮。
在第一階段研製過程中,工廠根據研製任務,於1969年用該廠研製的63式裝甲輸送車底盤,研製出1輛122毫米自行榴彈炮樣車。樣車研製出來後,工廠根據軍方安排,將樣車直接交給某坦克師炮兵團進行試用和試驗。樣車在部隊進行了長距離行駛(行駛里程達1000千米)和實彈精度射擊(發射炮彈386發)等戰技指標的考核,取得了較為滿意的試驗效果。
1970年4月20日,有關部門在某坦克師炮兵團召開了122毫米履帶式自行榴彈炮的設計定型審查會,部隊官兵和與會專家對該炮的研製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認為該型自行火炮達到了戰技指標要求,能夠較好地滿足部隊的使用需要。同年6月25日,該型自行榴彈炮被批准設計定型,並正式命名為70式122毫米履帶式自行榴彈炮。1970年下半年,我國首批自行榴彈炮交付部隊試用。某坦克師炮兵團接裝後,於1971年赴內蒙古參加綜合演練。演練中,部隊發現自行榴彈炮經過一段距離的行駛後行走系統問題較多,難以滿足部隊訓練和戰備要求。為對部隊建設和戰備工作負責,主管單位及時下令將這批自行榴彈炮“召回”,要求“由使用單位、生產單位、科研部門組成三結合會戰組……,修改設計,逐項攻關,重新試製,試驗後重新定型”。此後,三結合會戰組認真分析了該炮在部隊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並對原炮的設計進行了局部修改。改進後,工廠對自行火炮進行了3000千米行駛試驗,但問題仍未徹底解決。至此,由於經費等問題,自行火炮的研製工作暫時中斷。
1973年,工廠針對援外的63式裝甲輸送車在國外作戰使用中行走系統出現的諸多問題,決定對該車進行改進,研製63—1式履帶式裝甲輸送車。該車的主要改進項目包括將4對單輪緣負重輪改進為5對雙輪緣負重輪,車體適當加長。在工廠研製63-l式裝甲輸送車的同時,工廠也重新啟動了122毫米自行榴彈炮的研製工程。1974年第三季度,工廠完成設計工作;1975年5月,工廠試製出63-1式裝甲輸送車和採用該型裝甲車底盤的122毫米自行榴彈炮初樣車各l輛,並進行了2200千米摸底試驗。1979年底,工廠用63一l式裝甲輸送車底盤生產出3輛122毫米自行榴彈炮正樣車,並在北京進行了500千米摸底試驗,取得了較好的試驗效果。爾後,工廠將正樣車交給裝甲兵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進行定型試驗。1980年,裝甲兵科研人員和某兵器試驗中心聯手對該炮進行了嚴格的性能試驗,工廠派人參加。樣車經受住了寒區、濕熱區、常溫區約5000-6000千米行駛試驗考驗,符合戰技指標的要求。同年7月28日,該炮順利通過了設計定型審查;1981年9月29日,裝甲兵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正式批准該自行榴彈炮設計定型,並命名為“1970年1式122毫米自行榴彈炮”,簡稱70—1式122毫米自行榴彈炮(以下簡稱70一l炮)。
裝備
1984年70—1炮被批准定型生產,爾後,該炮裝備我軍裝甲兵部隊的隊屬炮兵部隊,實現了我軍裝甲兵部隊火力支援裝備由牽引式邁向裝甲化、自行化的歷史性跨越,大大提高了裝甲兵部隊的整體作戰能力。由於該型自行榴彈炮是我國最早裝備部隊的國產自行火炮,因此,也堪稱中華第一自行火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