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特偵組
接到民眾報警後,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偵三大隊及轄區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案發現場,在配合醫護人員救護受傷司機的同時,立即進行勘查取證和走訪調查工作。然而,由於案發突然,案發時間前後總共歷時僅幾分鐘,公車上的乘客多處於驚嚇狀態,事後大部分的乘客已經離開現場,於是在尋找目擊證人的問題上出現不少的難題。另一方面,受害者楊某因傷勢較重,正在治療,也不便於過多地詢問。
次日清早,南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巡警支隊和江南分局等多個部門精幹警力成立了“6·12”故意傷害案特偵組,偵查此案。
鎖定嫌疑人
案發後,警方通過案發之後網路上關於案件情況的帖子,尋找目擊證人和案發公車上乘客。警方還在電視、網路等媒體公布辦案民警的電話號碼,通過媒體呼籲廣大市民積極為警方提供破案線索。案件的偵查很快取得了突破性進展。警方特偵組了解到,當時與公車司機楊某發生爭執的兩名男子是在始發站金橋客運站總站上的車,他們很有可能就在金橋客運站附近工作。民警馬上趕往金橋客運站,對客運站、附近的大型停車場及大小商鋪的工作人員一一進行了走訪調查。與此同時,特偵組民警逐一調取了案發現場周圍的“天眼”、臨街商鋪的監控錄像,2012年6月13日下午,特偵組初步確定該犯罪團伙共有8人,活動範圍多在廣西南寧市大沙田和金橋客運站附近。
很快嫌疑人陸某領、陸某站被納入了警方的視線。2012年6月14日凌晨,特偵組循線摸排,通過調查陸某領、陸某站兩人的社會關係、結合各方面線索,涉案的其他6名團伙成員的情況也全部被警方掌握。
嫌犯落網
2012年6月14日下午2時許,特偵組獲悉部分犯罪嫌疑人聚集在南寧市大沙田玉洞某出租房內,而犯罪嫌疑人陸某領的身影則出現在了金橋客運站。抓捕時機終於來臨,在南寧市公安局專案指揮部的一聲令下,民警兵分兩路,快速出擊,成功將犯罪嫌疑人陸某領、陸某站、韋某生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時隔不久,漏網的犯罪嫌疑人陸某進迫於公安機關的震懾,也於當日下午投案自首,至此,“6·12”故意傷害案件的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南寧市警方在案發48小時內快速反應,成功偵破了這起惡意傷害案件,司機楊某經醫院搶救也已脫離生命危險。
嫌犯供述
經警方訊問,8名犯罪嫌疑人對所犯事實供認不諱。2012年6月12日晚8時20分許,陸某領和陸某站在南寧市81路公車始發站金橋客運站總站上車,上車後兩人只投了2元錢,991號公車司機楊某提醒他們這是空調車,兩人應投4元。兩人便和楊某起了爭執,懷恨在心。在行車途中,陸某站打電話給陸某富、韋某生,讓他們前來幫忙教訓楊某,韋某生叫上陸某訓、陸某權等5人一起去幫陸某站教訓楊某。當81路991號公車停靠在星光白沙路口時,韋x生、陸x訓等5人馬上衝上公車夥同陸x站、陸x領一起毆打楊某,其中韋某生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尖刀捅傷楊某。隨後,另一嫌疑人陸x富也駕駛機車到達案發現場,並參與了對楊某的毆打。毆打結束後,8人迅速往廣西南寧市江南區鳳梨嶺方向逃竄,最後分道揚鑣。
嫌犯方知後悔
2012年6月18日上午,警方將8名嫌疑人押解到星光白沙路口指認現場。在事發地點附近的一位市民表示,她從新聞報導中了解到司機被這些嫌疑人捅傷的事情,“剛聽說的時候很氣憤,如果是我在車上,肯定會報警的。對於嫌疑人僅為了4元車票錢就將司機捅傷,該市民認為:“為了幾塊的事情真不值得。”在指認現場,涉案的一名嫌疑人此時方知後悔,面對鏡頭他低下頭說,“覺得很對不起自己的家人,老婆、兩個孩子和母親,還有那名公車司機”。
涉案的8名嫌疑人已被南寧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傷者情況
此案被砍傷的公交司機楊某,經當地醫院診斷,被確診為右肺挫傷,右第6、7肋骨骨折,右側血氣胸,腦挫裂傷,全身多處皮膚軟組織挫裂傷。
此外,醫務人員還發現,楊某頭部有一長約6厘米的傷口,傷口已縫合,少許滲血;右側胸部及近右肋弓處有3處傷口,大小分別約4、3、2厘米,深達皮下;右上臂前內側有一約3厘米傷口,全身多處皮膚擦傷。
另據楊某的主治醫師介紹:事發當晚,楊某由於肺部挫裂傷引發血氣胸,情況較為危急。醫生立即為其急診行右側胸腔閉式引流術。
經過連日來的治療,楊某恢復情況還不錯,胸腔積液已經導出,腦部出血也已停止,病情穩定,身體已無大礙。基本度過危險期,進入康復期。三四天后他的外傷基本能恢復,骨折處則需一個月左右才能康復。不過暫時還不好說會不會留下後遺症。
而至於該司機能否回到工作崗位,至少還需要等待1個半月的時間才會有結論。
事件反思
幾年來公交司機遭受暴力傷害的事件,在全國不時發生。到底是什麼讓公交司機的安全受到威脅?
據了解,導致公車司機遭到不法侵害的主要有幾種情況:一是司機大膽指認車上作案的小偷,遭到小偷報復;二是乘客酒後乘車,不投幣或故意破壞車上的設施,司機善意提醒,卻遭謾罵或毆打。
公車上發生的一些矛盾,常常都是些小事引發,如投幣不足、乘客執意從前門下車或後門上車、不到站要求下車等。乘客如果對公交司機有意見,完全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或投訴,沒必要用暴力來解決問題。